2015年7月的一天,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小郭来到看守所讯问一名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王琼芳(化名)。该女子年仅26岁,已经有2年吸毒史,几个月前就曾涉嫌盗窃被警方挡获,因怀有身孕而被取保候审,没想到产后仅3个月,就又再次因盗窃被逮捕。
检察官小郭对王琼芳说:“你的娃娃才出生不久,你要给孩子做个好榜样,不能再做违法犯罪的事了。”王琼芳接下来的一句话,让小郭的心立即揪了起来,她说:“娃娃生下来两天,我就扔了。”
“扔了!出生才两天的娃娃,你怎么忍心?扔哪里了!”
“我自己养不活自己,又是婚外生的娃,我跟她爸刘宝生(化名)又翻脸了,莫法只有扔了。”
一段话信息量巨大。
无比震惊的小郭立即在王琼芳处询问了相关线索,第一时间联系了警方和民政部门共同查找该名弃婴。
根据王琼芳的只言片语,小郭经线索梳理比对,多方排查,几天后终于从旌阳区社会福利院得到了消息。原来王琼芳遗弃婴儿的当天,有群众在遗弃地点捡到该女婴。由于婴儿太年幼,社会福利院只有临时委托一对中年夫妇暂时代为照料抚养,他们还给孩子起了个可爱的名字——“丹丹”。
后经DNA鉴定,证实了王琼芳和刘宝生的确是“丹丹”生物学上的父母。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王琼芳在生下孩子后就将其丢弃,已经涉嫌构成遗弃罪。
2016年1月,王琼芳刑满出狱。
王琼芳毕竟是孩子的亲生母亲,为了使“丹丹”能够得到母爱,旌阳区检察院检察官多次做工作,希望她能抚养自己的孩子,没想到却遭到了拒绝。
而作为孩子的父亲,从孩子出生那天起,刘宝生就没看过“丹丹”哪怕一眼,甚至人都联系不上。而“丹丹”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都因种种原因拒绝履行监护职责。
“孩子最好是能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可是他们两个都吸毒,也没有固定的工作和经济来源,一个拒绝抚养,一个下落不明。”谈到这种情况,办案检察官也感到非常无奈。
随着“丹丹”一天天长大,她的户口问题和成长环境问题成了检察官们最揪心的问题。小郭向旌阳区检察院检察长陈伟汇报了这一情况,陈伟立即表示:“一切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利益出发,尽快想法妥善解决。”
2017年5月,旌阳区检察院向旌阳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由民部门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撤销“丹丹”生身父母的监护权。
2017年8月1日,在旌阳区检察院的支持下,旌阳区民政局向旌阳区法院提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诉讼,申请剥夺王琼芳、刘宝生对“丹丹”的监护权。这不仅是德阳也是四川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生身父母监护权的诉讼,放眼全国也鲜有案例。
为慎重起见,庭审前旌阳区检察院、旌阳区民政局、旌阳区法院共同做了大量走访、沟通工作。在开发区警方的帮助下,旌阳区检察院检察官终于找到了失联已久的刘宝生,告知了他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和他就“丹丹”的抚养问题进行了多次沟通。同时,检察官也再次联系了王琼芳,送达了法律文书,仍然希望她能够尽到孩子的抚养义务。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王琼芳、刘宝生仍坚持拒绝抚养“丹丹”。
2017年8月18日,旌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法院经审理认定:王琼芳遗弃孩子,严重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应当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同时,刘宝生在得知孩子的存在后,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孩子处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风险,也应该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8月2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旌阳区法院作出判决:依法撤销王琼芳、刘宝生监护人资格;指定旌阳区民政局为监护人。
作为“丹丹”的生身母亲,王琼芳在生下孩子两天后便将她遗弃在路边,情节恶劣,旌阳区检察院以王琼芳构成遗弃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其后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一年。
撤销监护人资格,只是帮助“丹丹”重新步入正常生活的第一步,之后的“生活”更重要。最近,一对有收养意愿的夫妇已与旌阳区福利院签订了助养协议。待民政部门公示后,这对好心人将成为“丹丹”新的爸爸妈妈。
大爱无言,旌阳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付出的心血不是几段文字可以表述,一切都是为了孩子有个美好的未来。孩子是父母一生的珍宝,父母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他们把孩子生下来,又尽心尽力把孩子抚养长大。办案检察官说:不是谁都有资格当爹妈!一对负责任的父母,是孩子一生的幸运,遗弃子女的父母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作者单位: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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