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提升新时期检察队伍文化修养,是进一步提升公正司法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主动适应新的司法形势的迫切需要。笔者认为,加强和提升新时期检察队伍文化修养,需要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探索实践。
一、始终坚持理论武装,加强和提升新时期检察队伍的文化修养
(一)始终坚持学习党的理论,努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自觉融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领会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党纪党规,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深刻领会“四个全面”布局的战略意义,重点学习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意义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战略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努力提升学习、理解和执行党和国家政策的能力和水平,为公正司法打好理论基础。
(二)始终坚持学习法律法规,努力做司法上的专业人。要牢固树立公正司法的理念,自觉养成学法、用法的职业习惯,在温习现有法律法规尤其是检察职业所需司法解释的基础上,认真学习掌握新修改或者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深入了解立法背景、条文规定,及时更新法律知识结构,切实转变司法理念,确保法律知识结构和法律应用能力与时俱进,保持灵活的法律思辨能力、精准的法律应用能力、专业的法律释读能力,主动适应司法改革形势发展新需要、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公正司法新期盼。
(三)始终坚持学习科学文化,努力做工作上的全能人。科学文化是永不褪色的精神财富。要始终保持旺盛的求知欲,将学习科技文化知识作为人生必修课,经常修、长期修,不断拓展知识视野、丰富知识结构,增强认知世界、判断事物、评估价值的能力,端正价值标准,强化评价、评判事物的客观性,预防主观臆断,为缩小主观认识与客观存在之间的差距提供坚实的科学文化知识储备,为公正司法提供知识保障。
二、持续强化文化教育,加强和提升新时期检察队伍的文化修养
(一)要持续强化核心价值观教育,切实增强价值判断能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持续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加强和提升检察队伍文化修养是一脉相承的。要将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加强和提升检察队伍文化修养的重要抓手,固强补弱,尤其要加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司法办案价值标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文明性。
(二)要持续强化法治理论教育,切实增强法治思维能力。要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检察队伍教育常规培训范围,制定短期培训计划和长期培训规划,创新载体形式,在学习教育上再部署、再学习、再深化,分批、分层、分类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努力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理念要求真正灌输给全体检察人员,注入检察队伍的精神灵魂,引领检察队伍的司法活动,促进公正司法。
(三)要持续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增强司法实践能力。要将检察队伍职业道德放在教育培训的重要位置抓部署、抓落实、抓督促,通过道德讲堂、评选道德模范等形式多样的职业道德教育实践活动,陶冶检察队伍的精神情操,净化检察队伍的思想境界,坚定检察队伍的理想信念,下大力气培养具有“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职业道德的检察队伍,促进职业道德的实践转化,变道德的软性约束为司法的刚性要求,促进公正司法。
三、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和提升新时期检察队伍的文化修养
(一)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机制,增强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刚性约束。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健全完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人员分类管理、业绩管理等制度机制,分类建立检察人员司法档案,及时补充案件评估资料,进行动态管理,作为检察人员职务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能够做到公正司法,且案件当事人满意度较高的检察人员,给予职务晋升的机会或者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反之,对在公正司法方面表现一般或者所办案件当事人满意度低的检察人员,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以正面引导和反向激励促进公正司法。
(二)要不断完善监督制度机制,增强常态督查、巡查、评查的刚性约束。与管理制度相配套,建立健全督查、巡查、评查等检察队伍司法监督制度机制,定期邀请纪检监察、案件管理人员参与,组成督查、巡查、评查小组,定期开展司法办案督查、巡查、评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案件、瑕疵案件、不规范案件和不公正司法行为,针对个案、类案和个人、部门司法活动中存在的不公正、不规范问题,跟踪监督纠正,督促整改落实,倒逼推进检察队伍文化修养,促进公正司法。
(三)要不断完善司法制度机制,增强司法责任、规范、实践的刚性约束。针对经常发生并且难以根治的司法“顽疾”问题,结合刑事诉讼法及《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的相关规定,主动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完善相关司法办案制度机制,形成不规范、不公正司法行为防控制度机制体系,配套完善司法办案责任制尤其是检察队伍司法办案终身负责制,强化公正司法责任意识,以制度机制的刚性约束防控司法不公正问题,促进公正司法。
四、努力打造检察精神,加强和提升新时期检察队伍的文化修养
(一)要努力打造检察职业精神,培养形成过硬的职业操守。检察职业,是法律监督职业,是法律公正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保证,符合检察职业特点的职业精神,是检察工作保持旺盛生命力、发展力的重要保证。要牢固树立公正的检察职业理念,并通过顶层设计、措施强化、机制建设等工作,将检察职业理念转化成引领检察工作发展、推动检察事业进步的职业精神,为加强检察队伍文化修养营造更加浓厚的职业精神氛围,提升检察队伍文化修养的层次和水平。
(二)要努力打造检察干事精神,培养形成过硬的司法作风。干事创业,是一种状态,更是一种激情。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必须要有检察人员的良好干事创业状态和激情来推动。作为检察人员,要在现有法治环境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将文化修养视为一种人生追求、作为一种习惯养成,悬高法治理想,净化精神境界,保持忠诚担当干净的干事标准。各级检察机关,要将打造干事精神作为检察精神的主要部分和重要环节抓紧抓好,注重培育检察队伍干事精神,为检察队伍文化修养的提升创造浓厚的干事精神氛围和工作氛围。
(三)要努力打造检察司法精神,培养形成过硬的法治责任。司法办案,是检察机关的主业,也是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的关键所在。司法和司法过程,体现着一种法治信仰和法治精神,归根结底就是司法精神。检察人员要有法治信仰,更要有法治精神,还要具备司法精神。各级检察部门要紧紧围绕司法办案主业,坚持法治引领,加强检察队伍的文化修养,培育检察队伍的法治信仰和职业自豪感,形成检察队伍的司法精神。
五、自觉转变司法作风,加强和提升新时期检察队伍的文化修养
(一)要自觉从认识上转变司法作风,彻底消除认识误区。对检察工作意义、检察发展历史和司法作风积极作用等职业特点、性质和职能定位的认识高低,决定着检察队伍文化修养的高低。只有放眼全局、站位大局、立足实际,才能增强对检察职业的认知程度,将认识真正统一到检察工作的要求、检察职权的定位上来,提高文化修养,为公正司法提供主观认识保证。
(二)要自觉从思想上转变司法作风,彻底消除意识盲区。思想对检察队伍文化修养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思想政治工作,是加强检察队伍文化修养的重要内容。加强文化修养,既是检察队伍自身需要坚持和加强的方面,更是各级检察机关需要坚持和加强的工作。各级检察机关要将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坚持不懈抓组织、抓落实、抓强化、抓实效,教育引导检察队伍思想政治能力水平的不断提升,增强文化修养责任意识,筑牢公正司法思想防线。
(三)要自觉从行动上转变司法作风,彻底消除司法差距。主观认识、思想素能的高低,最终都体现在司法行为和具体办案上。要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加强成果的实践转化,将思想认识上的文化修养成效体现在具体的司法办案中,付诸于具体的司法实践,转变司法作风,通过司法实践检验文化修养成效,推动公正司法。
六、大力塑造清廉形象,加强和提升新时期检察队伍的文化修养
(一)要大力加强廉洁教育,强化廉洁从检意识。结合党风廉洁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廉洁从检,加强廉洁教育,尤其要加强改革形势下检察队伍的廉洁教育,增强法律党纪敬畏意识,培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权力观、政绩观、发展观,切实增强践行廉洁从检相关规定的自觉性,以较高的廉洁修养保证公正司法。
(二)要大力建设廉洁文化,补充廉洁从检元素。廉洁是一种作风,一种价值标准,更是一种文化内容。要将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一种重要文化形式,在谋划中加强、在实践中推进、在工作中落实,紧扣廉洁主题,创新载体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文化活动,保证检察队伍的廉洁文化活动参与率、出勤率和表现率,陶冶精神情操,触及灵魂深处,保证廉洁从检,促进公正司法。
(三)要大力营造廉洁氛围,优化廉洁从检环境。廉洁氛围,对促进形成廉洁思维、廉洁作风、廉洁形象有着必不可少的积极作用。各级检察机关,要将廉洁文化氛围的营造,作为司法作风建设和加强检察队伍文化修养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办公办案场所和软硬件设施,通过张挂廉政格言、警句、字画和展播廉洁教育专题片、图片视频资料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助推检察队伍文化修养,促进公正司法。
(作者单位:宁夏中卫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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