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首次修订进入最后阶段。今年2月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审议。修改内容涉及现行法33条中的30条,其中删除7条,新增9条,共35条。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特别的意义。在学界,反不正当竞争法素有“市场经济宪法”之称。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施行至今已24年。其制定和实施之初,我国刚刚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发挥过重要作用。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滞后性,也是显而易见的。经过多年发展,市场经济的成熟程度大幅提高,市场竞争程度和竞争状况都发生了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在此前提下,现行法律虽然没有完全过时,但存在法律空白点多、条款缺失、行政执法分散、执法标准不统一、法律责任制度不完善、处罚力度过弱等问题,已明显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
反不正当竞争法亟须修改的另一原因,是其与现有法律框架的冲突。比如,随着反垄断法出台以及广告法和知识产权法的修订,有关法律条文出现了交叉、重复和冲突的问题,需要体系化地予以解决。不尽快解决这些法律“打架”问题,本来为了保障市场经济依法运行的法律,反倒会成为影响市场经济发展的“搅局者”。
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尤其要直面大数据技术和互联网时代涌现的新课题、新问题。互联网领域出现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呈爆发趋势,山寨抄袭、域名抢注、搜索排名正在成为互联网领域经营者间不正当竞争的新焦点,因为法律的滞后,成为现阶段监管的难题,也呼吁法律作出因应。因此,新法修订草案首次增加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条款,成为各界普遍关注的亮点。
2011年2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消息,就曾引起舆论关注。6年过去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之路,走得艰难。但是,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经济的日新月异,不允许我们再等一个6年。
因应时代需要,尽快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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