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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基层检察院宣传工作思考

时间:2017-08-15 14:16: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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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7月26日召开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十九大”专题研讨班上强调指出:“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我们要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这一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并以此指导和推动检察宣传工作,理清新形势下检察宣传工作的路径和方法。

  一、加强检察宣传的意义

  在当今新媒体时代背景下,以微博、微信为主要代表的新兴传播媒介快速发展。面对新的挑战和机遇,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抓好手段创新,积极应对新媒体时代背景下的工作挑战。近年来,新媒体迅猛发展,媒体格局发生深刻调整,给检察宣传工作带来严峻挑战。

  检察执法办案、检察保密工作与检察工作民主化之间存在着目标和任务的一致性,三者并不矛盾。三者都是为了准确、有效地行使检察权,良好实现检察工作的职能作用。即使在这项工作的初始阶段,可能会因经验不足或操作不得体而出现失误,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经验的积累,公开审查的良好效果就会逐渐展示出来。虽然,如果不能妥善地处理办案中检务公开与案件保密的关系,可能会造成工作被动或失泄密情况。但是,在司法腐败现象客观存在的今天,我们若过分强调保密,无助于公众对检察制度的信赖,无疑会成为检察工作前进的障碍。公开促进公正已经是我们司法工作的一条真理,以公开促公正也是检察工作乃至整个司法工作向前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当前检察宣传存在的问题

  (一)过度依赖行业性专业性媒体

  检察宣传有《检察日报》、《检察风云》等自己的专业性行业性媒体,这些媒体的选题、读者定位与大众媒体具有很大差别,长期把专业性行业性媒体作为宣传媒体,将导致检察宣传与普通大众媒体联系脱节,宣传人员在信息采编和选择上也不符合大众媒体需求,检察信息在大众媒体上刊发的机会就变得越来越少,久而久之,检察宣传题材选择逐渐与受众兴趣脱离,自然把专业性、行业性的媒体作为检察宣传的首要选择。在自媒体或者新媒体时代,媒体之间是相互交融、信息共享的,共同的读者定位、内容需求,是媒体之间信息共享的必要条件,专业性媒体的信息只能在专业性媒体直接相互传播,受众自然局限于行业内部,过渡依赖行业性专业性媒体,将失去一大部分的普通受众,而检察宣传需要覆盖社会各种受众群体,任何人都是检察宣传的目标受众,检察宣传没有受众定位和界限,媒体选择应考虑平衡。

  (二)宣传观念认识不到位

  部分检察宣传工作者对新媒体的认识还存在不足,不懂得利用新媒体及时获取群众观点,解决群众难题的重要性。检察宣传工作只有贴近人民群众,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收到良好的引导舆情的效果。此外,宣传稿源不足,宣传渠道有限等诸多原因导致宣传力量薄弱,宣传干警心有余而力不足,顾此失彼,缺乏主动性,不适合新媒体时代的要求,很难做到检察宣传全方面发展。在新媒体时代“话语权”的争取是通过不断强调自己的观点、不断向社会筛选推荐信息,反反复复、循序渐进地让公众关注自己,接受和肯定自己的观点。检察宣传也一样,反映检察工作、检察职能、检察形象的信息要想不被铺天盖地的信息淹没,必须得有雄厚的宣传力量和先进的宣传理念,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宣传和推广检察机关。

  (三)宣传工作发展不平衡

  首先,基层检察院是执法办案的最前沿,案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由此造成各基层院,尤其是主要业务部门忙于案件办理而无暇兼顾检察宣传的现象普遍存在。其次,由于某些部门没有树立全院检察宣传“一盘棋”思想,对检察宣传重视不够,消极应付考评,在组织撰写宣传材料时只求数量、不讲质量,导致宣传稿件质量不高,录用率低,更挫伤了部门投稿的积极性,由此造成检察业务和检察宣传工作之间的恶性循环,各部门间检察宣传工作发展很不平衡。再次,由于宣传任务较重,检察宣传人员在忙于写作过程中,放松了自身的日常学习,与各业务部门、上级宣传主管部门、新闻媒体之间的沟通联系较少,容易造成思维模式僵化、视野思路不宽等问题,成为制约检察宣传工作提升档次的瓶颈。

  三、新形势下检察宣传工作的实现路径

  (一)领导重视增强检察宣传工作合力。

  基层检察院的领导首先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真正把新闻宣传工作放在和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抓,做到宣传经费上保障、宣传人员有盼头,加大对宣传人员的物质和精神奖励,让所有干警都认识到宣传的重要性,从而调动全员参与宣传的积极性。其次,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本单位新闻工作情况,参与重大新闻选题策划,协调宣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最后,要通过这种主要领导参与宣传策划的方式,帮助业务部门打造工作品牌、提升工作影响,从而使业务部门对检察宣传给予更大的支持和配合,提升全院检察宣传工作的整体质效,形成检察宣传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之间的良性互动,共同提升。

  (二)建立和完善新闻管理制度。

  制定新闻宣传管理实施方案,制定任务分解目标,定期组织写作骨干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专职宣传人员的工作水平。同时要在各个业务部门务色一到两名兼职信息员,制定相关奖惩措施,鼓励他们积极向宣传部门提供宣传线索和报送宣传稿件,进一步畅通信息,保证宣传素材有源头活水。加强与社会力量的协作,通过购买服务,服务外包等形式引进专业化宣传力量,从而提升基层检察宣传品质。完善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起与媒体的良好渠道,保证信息的传播清晰、透明,最大程度地化解涉检网络舆情,遏制虚假信息和谣言的出现。

  (三)转变宣传理念,增强宣传效果。

  由于人力和能力有限,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基层检察宣传是想到什么就宣传什么,没有计划性,没有策划力。在新形势下,基层检察院要围绕检察重点工作,社会热点问题,策划宣传选题,适时宣传,才能把握宣传主动权。除此之外,基层检察机关要针对不同受众,采用多样化的宣传手段,展开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报道,增加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用接地气的语言,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进好检察故事。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自说自话,让群众不愿听,也听不懂。同时,基层检察机关要拓宽宣传的面,充分利用好“两微一端”新媒体,及时发布更新检察工作的热点、重点信息。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宣传报道人民群众关注的事件,大大增强了群众的亲近感,方便了与网民的沟通和互动。

  (作者单位: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杨景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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