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做好党的新闻舆论工作,事关旗帜和道路,事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事关顺利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事关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必须从党的工作全局出发把握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精准有力。”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决战之年。面对新形势,基层检察机关宣传部门要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释放正能量。要把宣传工作作为新时期改进检察工作、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自觉做法治精神的弘扬者、检察工作的记录者、公平正义的守望者,对内凝聚人心、鼓舞斗志,对外争取理解和支持,为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
检察宣传工作是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影响着检察工作的整体和大局。做好检察宣传工作,对推进依法治国、促进检察改革和队伍建设、改进检察工作以及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具有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首先要从领导层面高度重视,切实把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一手抓检察业务工作,一手抓宣传工作,将新闻宣传工作与其他检察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
其次要确立“大宣传”工作理念,构建党组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各部门参与的“全院抓宣传,全员都参与”的宣传网络格局。成立检察宣传新媒体办公室,配强宣传人手、配齐必要器材和设备,由一名班子成员主抓宣传工作,为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障。
最后,要严格新闻报道的审核把关,对外宣传报道由宣传部门负责审稿,组织活动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必要时呈报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对于违反新闻宣传纪律的,视情况给予责任追究。
二、宣传队伍专业化,提升工作质量
要坚持人才兴检,培养专业的检察宣传人才,基层检察院设立专门的新闻宣传中心,培养专业的检察宣传队伍。
一要优化队伍,培养引进专业人员。一方面,可以吸引有一定兴趣或宣传能力的检察工作人员参与到宣传工作中,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发挥人尽其才的作用。另一方面,积极引进专业宣传人才,使检察宣传工作更具专业化、职业化,外树检察机关形象,提高检察影响力,内促工作创新和队伍建设发展。
二是加强培训,提升新闻写作能力。通过定期邀请媒体从业人员来院授课、开展专题培训、到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检察院考察学习等方式,全方位提升宣传队伍的新闻意识和写作水平。同时要教育宣传人员顾全大局,加强自我修养,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始终保持昂扬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三是积极发挥老干警的“传帮带”作用。定期安排从事宣传工作的老同志给青年干警讲课,宣传工作做到“老中青”有机结合、“传帮带”分步实施,同时,鼓励年轻干警多深入基层体验生活,多写稿、多交流、多探讨,力争写出有影响、有份量、有深度、有感染力的检察宣传稿件。
三、立足服务大局,扎实开展检察宣传
我们改进和创新检察新闻宣传方式方法,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要服从和服务大局,以生动鲜活的检察实践和检察人物增强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感染力。检察新闻宣传工作要树立质量意识、精品意识,要善于捕捉新闻亮点,把成效显著的工作及特色工作的独到之处展现出来,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不断扩大新闻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
一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理直气壮地唱响检察好声音、传播法治正能量。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做好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首要前提。要始终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保持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做党的政策主张的传播者、法治精神的弘扬者、检察风云的记录者、公平正义的守望者。
二要围绕检察工作新要求新任务做好重大主题宣传。重点宣传解读中央精神、重大检察决策部署等内容。重点做好深化司法改革、“学党章党规 学系列讲话 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活动,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宣传效果。
三要围绕检察工作新进展新成效做好检察职能宣传。要彰显检察职业属性,以检察机关、检察工作、检察人员为立足点进行宣传。要突出检察主业,把查办职务犯罪、打击刑事犯罪、强化诉讼监督等主要检察业务作为宣传重点,深入宣传报道检察机关、检察干警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公平正义的做法和典型案例。
四要围绕检察队伍新形象新面貌做好典型宣传。注重贴近执法办案一线、贴近基层检察人员,特别是涌现的检察业务专家、业务能手、业务标兵,捕捉检察工作特色和亮点,深入挖掘司法办案中的精彩细节和动人故事,生动刻画每一个先进人物,生动描绘每一起重大案件,使新闻宣传报道充分反映检察精神和检察内涵,更加全面深入地向人民群众宣传检察职能和法律监督成效。
四、坚持改革创新,快速适应“互联网+”时代
新媒体时代,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建设和谐良好的检察公共关系,要求检察宣传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地转变宣传理念,提高行使检察权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适应“互联网+”时代。
一要转变传统理念。以往的检察宣传大多依托于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撰写报道的形式展现检察机关形象,公众接受信息的方式相对被动。然而,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当下,信息的传播呈现双向性,这就需要我们转变宣传理念,要根据公众兴趣爱好、网民阅读习惯和关注的热点话题开展宣传,吸引他们主动关注检察工作,进一步宣传检察职能,深化检务公开。
二要加强互动交流。新媒体时代下信息传播的双向性,决定了检察宣传工作不能再“自说自话”,而要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一方面,要及时和公众分享检察工作新做法新成效,另一方面,对于公众的批评或关注的热点事件要及时地释法说理,澄清事实真相,及时地跟帖评论,及时地回应民声,满足公众的法治参与感。
三要创新宣传载体。利用微电影、微视频、动漫、H5图文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载体,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地展现检察工作,增强检察宣传的公众参与度、认可度。同时,鼓励检察干警开通实名认证微博、个人公众微信订阅号,形成以“两微一端”为主的检察网络宣传新媒体格局。
五、快速反应,突出新闻宣传及时性
新闻的时效性是新闻生命线,一旦错过了时间节点,新闻也就成了旧闻,再没有报道的价值和必要。作为检察宣传工作者,必须把时效性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住重要节点,提前谋动策划,积极组稿撰稿,全力沟通协调,为宣传报道争取时间,赢得主动。
一要注重时机,把握节奏。新闻贵在新、贵在快。检察新闻宣传要力求及时准确,对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成果的宣传,要提前谋划,及时将所掌握的素材成稿并迅速投稿发布,确保“言在当时”。
二要注重力度,把握分寸。宣传的效果取决于宣传力度的合理把握,该突出的突出,该淡化的淡化。还要注意把握分寸,不能为造势而造作、为突出而渲染过头。要因时、因事制宜,既考虑新闻价值,又考虑检察工作的特殊性,区别不同情况、不同内容,合理运用媒体和宣传方式,要注重效果,把握效率。
(作者系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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