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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检察机关在"微时代"如何抓好检察新媒体宣传工作

时间:2017-08-16 15:15:00  作者:宋刚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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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年前,人们还在研究微机;几年前,人们才刚开通微博;现在,微信、微视已走进千家万户,一个无“微”不至的“微时代”已悄然来临。在“微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自媒体,但“微时代”裂变式多级传播方式也潜移默化地改变了人们的阅读方式,强烈冲击着传统媒体。这就呼唤检察宣传工作要与时俱进,灵活运用“微媒介”,创新开展“微宣传”,抢占检察宣传新阵地,因势利导地开辟一条不断提升检察新闻宣传的有效路径。

  一、“微时代”的概念及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工作的现状

  “微时代”是指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等渠道,以计算机、手机等为终端,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为传播媒介,以短小精炼作为文化传播特征,从而实现信息传播更及时,互动更灵活便捷的新表达、新沟通时代。

  习近平总书记在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随着形势发展,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必须创新理念、内容、体裁、形式、方法、手段、业态、体制、机制,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加快构建舆论引导新格局。要推动融合发展,主动借助新媒体传播优势。这就要求检察新闻宣传要运用互联网思维,把传统纸质媒体的主流宣传融入到“微时代”中。

  随着网络的发展,社会舆论和公众参与讨论的方式也由以往的读者来信,择优刊登变为即时评论、即时转发。随着中央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认识也发生了变化,检察机关的一举一动都受到社会的强烈关注。如果在工作中出现与群众沟通不及时,信息发布不畅,就容易被部分为博眼球的微信公众号断章取义在网上炒作,最终发酵为网络舆情。为此,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新媒体建设,2016年6月13日,工布江达县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开通运行,这标志着西藏自治区三级检察院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同时标志着全国检察机关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在全国政法系统中率先建成四级新媒体矩阵。

  二、检察新媒体工作面临的挑战

  (一)“微时代”的开放性和匿名性对宣传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带来挑战

  微博微信没有了传统社会的行为约束,是一个自由开放的平台,在传播信息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把关,对信息的传播缺少预见性,难以有针对性地引导。一方面,作为网民通过“微平台”开展信息交流的内容涵盖面广,接触的信息也真假难辨,极易导致虚假负面信息不加辨别地传播,很容易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一方面,由于自媒体时代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意见领袖”,传播内容层面上的“把关人”作用被削弱,网络传播的信息良莠不齐,导致官方媒体的权威性也有所下降,或不被网民信任。

  (二)“微时代”信息传播速度的裂变性,对宣传工作者的新闻的敏感性提出了挑战

  “微时代”,鱼龙混杂的消息以惊人的速度传播开来,导致宣传部门不知道如何从源头上去控制消息的传播,每一个人都可能变成一个记者和电台、报纸。这就要求宣传工作者本人必须具备相关的敏感性,必须要密切注意网上一切细微舆论苗头,而且必须具备传播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若有可能的话,还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做出各种危机应对。如何对热门事件结合检察工作进行快速的解读、评论,也是保持粉丝黏性、增加官媒阅读量的重要手段,如果不能快速的发现新闻热点,进行跟踪报道,就不能突显新媒体宣传的特性。

  (三)“微时代”信息传播的多样对宣传工作者的学习能力提出了挑战

  相对于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形式更多样,且更新换代非常快,新的传播途径层出不穷。多数基层院没有成立新媒体工作室,具有美工、编辑、策划等专业素能人员不足,在很多内容上需要外包制作。这就要求宣传工作者要在能写作会拍摄的基础上不断学习新的网络技能,适应互联网快速更新的速度,使自身一直走在互联网的前沿,才能保证在复杂网络生态环境下的应对能力。

  三、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应对“微时代”的对策

  (一)搭建“微平台”,营造“微环境”。 首先应本着一种积极的态度来开展官方微博、微信等“微平台”建设,主动与网民互动,以开放的心态发布微博、微信,以良好的服务意识回应网友的咨询,以谦逊的姿态接受网友的建议,争取网友的理解和支持。其次要有效引导检察干警个人开设“微平台”,建立个人公众号并逐步扩大影响力,定期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载体向广大受众推送信息。

  (二)建设“微文化”,凝聚“微力量”。“微文化”着眼于“小”,积聚于“大”,力量不容小觑。“微时代”应该崇尚文化引领,将检察文化建设植根于“微平台”之中,不断丰富其文化内涵,促进思想政治工作与“微平台”价值影响的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如,可以与报纸、电视新闻等同步对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重点宣传,以文字、声音、视频相结合的碎片化传播方式增强对典型人物宣传的辐射力、吸引力和感染力,通过新媒体平台讲好检察好故事,传递检察正能量。

  (三)建好“微队伍”,增强“微能力”。选拔培养一支既懂宣传业务,又懂网络微媒体技术的专兼职“微平台”新媒体队伍迫在眉睫。应注重提升新媒体工作者的四种能力:一是熟练操作能力。学习掌握微媒体知识技能、传导机制和语言技巧。二是信息洞察能力。面对数量众多、纷繁复杂的微信息,能去伪存真、去粗取精。三是对信息进行梳理、挖掘、加工、评价的分析能力。四是舆情应对能力,让负面舆情能够“化险为夷”“化危为机”。

  (四)创新“微手段”,搞好“微协作”。在互联网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的背景下,一是注重发挥组织、宣传、纪检、监察、党群等部门在“微信息”传播中的作用,建立网络舆情的收集、梳理、分析、处置、引导机制。二是变“单向灌输”为“双向传播”。要善于运用网民的思维和语言,从共同的兴趣爱好切入,网民进行“键对键”的交流、“心贴心”的沟通。三是要善用微典型、微故事等身边鲜活的小载体,从微入手,在“微载体”中感悟出“大道理”,提高广大网友的阅读兴趣。四是变“单打独斗”为“组团作战”,实现互补化和交融性。要构建跨媒体合作大平台,主动建立体制内外各类微媒体资源的对话交流机制,实现核心价值传播效益最大化。

  (五)接受“微理念”,融入“微生活”。“微时代”已经到来,并且越来越多的人被卷入到“微时代”的洪流中。新闻工作者只有接受这种新的理念,搭上“微快车”,融入到“微生活”中,运用“微语言”与网友平等、真诚的交流、沟通,才能更好地了解群众诉求,才能更好与之进行交流,从而进行行之有效的检察新闻宣传。

  (作者系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杨景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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