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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甸甸的57000元

时间:2017-09-18 13:54:00  作者:张治权 黎铁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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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在长达13年的执行工作中,一起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特别让我难以忘怀。

  原告吴任香乘坐被告何昌生驾驶的拖拉机回家,途经一个T形交叉路口左转弯时,吴任香被从车上抛摔下来并遭车轮碾压受伤,构成十级伤残。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77978.62元。判决生效后,何昌生未自动履行义务,吴任香申请强制执行。

  我接手该案后认真查阅案卷,发现双方为同村村民,于是决定做执行和解工作。在镇、村干部协助下,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吴任香同意何昌生在2015年12月25日前一次性兑现赔偿款57000元,逾期未履行则按原判决执行。

  和解协议达成后,如何履行成为问题。何昌生父母均已年迈,妻子抱病在身,两个小孩正在上学。对于这样一个并不宽裕的农村家庭来说,57000元无异于天文数字。

  在双方和解过程中,何昌生70多岁的父亲何维田一直在场,他坚定支持儿子与对方和解,表示愿意与儿子一起偿还执行款。父亲的坚持使何昌生深感内疚,偷偷背过脸抹着眼泪。

  2015年12月25日,何昌生父子俩提着用布袋装着的57000元现金来到法院找到我。何维田拉着我的手颤巍巍地说道:“张法官,钱我们带来了,请你点个数。”

  面对眼前一沓沓由10元、5元、1元组成的执行款,我被深深地震撼了。而在了解这兑现款的来源之后,我更是被农村人的质朴诚信深深折服。

  原来,为兑现承诺,从未出过远门的何昌生夫妻过完春节就将小孩托付给老人后南下广东,在工地干活辛辛苦苦积攒了近3万元。何维田夫妇则重新干起了农活,耕种稻田8亩多,并通过养猪养鸡,省吃俭用积攒16000多元,再向亲朋筹借了一些,硬是凑足了57000元。

  每每想起这个案子,我都感慨,如果每一个被执行人都能够保持原本的善良之心、诚实守信,很多执行难题就会妥善化解。

  作者: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 张治权、黎铁梅

[责任编辑: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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