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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五年:立法工作再获多项新突破

时间:2017-09-30 14:52:00  作者:  新闻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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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新闻9月30日讯 党的十八大以来,十二届全国人大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立法工作取得新突破和新成效。 

  天下大治,起于法治。五年来,我国立法机制更加完善,立法过程更加透明,立法质量得以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立法的过程中得到充分彰显,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明显增强。 

  废旧立新  

  及时填补法律空白 

  劳动教养制度是我国在特殊时期出台的一项行政处罚措施,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当今社会,改革劳教制度呼声日益高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敢于破除旧制,于2013年12月通过了废止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 

  延续了半个世纪的劳教制度退出历史舞台,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决心、信心和力度,标志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进步,深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 

  与劳教制度相似,同样存在争议的还有1997年确立为单独刑法罪名的嫖宿幼女罪。司法实践表明,嫖宿幼女罪不仅没有遏制犯罪行为,反而在客观上助长了卖淫团伙引诱和强制未成年女童卖淫,也让更多的不法分子将罪恶之手伸向这一弱势群体。 

  为此,多位全国人大代表连年提交呼吁废除该法的建议、议案,引起全国人及其常委会的高度重视,终在2015年8月29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废除嫖宿幼女罪。 

  有废就有立,除此之外,《刑九》中新增加了编造虚假信息罪、重特大贪贿者可终身监禁、“医闹”入刑、收买妇女儿童一律追究刑责等法律法规,诸多内容的修改大都是对社会热点问题的积极回应。 

  2013年与2015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表决通过调整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单独两孩政策和全面两孩政策相继实施,成为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大亮点。从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到全面两孩时代的来临,法律的修改完善始终与社会发展同步合拍,坚定地守护着人民的幸福生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 

  全国人大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大部署,于2015年修改立法法,完善立法体制和授权立法,新赋予273个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立法权,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进一步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作为一部“管法的法”,立法法颁布施行15年来首次进行修改,成为我国立法史上的一件大事。 

  五年中,一个个立法空白被及时填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2016年两会期间,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慈善法草案。该法历经长达10年的调研和起草,是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的突出意义在于系统规范全社会的慈善行为,曾被喻为我国“开门立法”的典范。 

  今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民法总则,成功迈出编纂民法典的第一步。作为我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民法总则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与每个人、每个社会组织都息息相关。民法总则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具中国特色,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 

  此外,近年来新增出台的还有反家庭暴力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资产评估法等诸多领域的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排兵布阵 

  建立国家安全领域制度框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抓紧出台反恐怖等一批急需法律,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基石,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保持政治定力,把握立法时机,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五年来连续出台一系列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整个国家安全领域的基本制度框架已经建立,为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新版国家安全法,法律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制定该法时,全国人大法工委着重从维护国家根本利益出发,对总体国家安全观内涵、国家安全的任务、国家安全制度机制等进行重点研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为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一年,反恐怖主义法获得通过。将反恐纳入法治轨道对于中国的反恐主义斗争来说极具标志意义,有了国家法律作为后盾,对于暴恐势力的惩治、歼灭就有了法律依据。 

  继海陆空之后,互联网已成为人类生存的第四大空间,但我国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长期以来处于滞后状态,十二届全国人大审时度势,于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网络安全法,我国网络安全的“基本法”形成,至此我国网络安全工作有了基础性的法律框架。该法涉及提出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确立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工作体系等多项务实举措。 

  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一部国防军事立法——国防交通法,是党和国家将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现在国家战略后第一部深入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重要法律,对推进经济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共享,提高战略投送能力和国防交通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能力,对推进我国综合交通领域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实现军民融合,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除对国内涉安全领域事务出台法律进行规范外,我国还首次针对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出台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2016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法,这将既有利于保护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正常交流与合作,也有利于依法加强监管,维护我国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除上述法律,国家情报法、反间谍法等涉及国家安全的立法也正在发挥作用。目前,核安全法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工作计划,继续抓紧研究起草和修改完善国家安全领域的相关法律,逐步完善、夯实国家安全领域制度规划矩阵。 

  五年来,我国始终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截至2017年9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法律22件,修改法律110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议决定37件,作出法律解释9个,立法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一批重大立法相继出台,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依法对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一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起草、调研、论证、评估、审议和立法协商机制进一步健全。 

  截至今年9月,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60部,行政法规700多部,地方性法规10500部左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zywliu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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