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民事案件发生在基层,民事裁判作出在基层、执行在基层。基层民事检察履职任务很重,大有可为也应大有作为。
民事检察要探索构建省市县三级检察院有区分、有侧重、有统筹的一体履职、接续监督机制,既要维护生效裁判的既判力,维持经济社会法律关系的稳定性,也要敢于、善于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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