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崔晓丽)“在共商中达成共识,在共识中推动共治。四方会商机制的建立,是法律职业共同体探索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创新之举,是深化协作配合、共促执法司法公正的务实举措,对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公平、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推动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法治建设具有积极作用。”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董事局主席江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最高检工作报告提到,最高检分别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建立年度交流会商机制。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全国律协建立年度四方会商机制。
江帆代表认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有着共同的法治信仰和法治追求,同时也拥有共同的法治目标和法治责任,国家的法治建设、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离不开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任何一方。
江帆代表注意到,近年来,最高检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的“硬核”政策和举措,旗帜鲜明地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摆在了突出位置,从本质上讲,这就是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摆在了突出位置。
“下一步,建议最高检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在理念认同、信息互动、业务培训、双向互评以及文化交流上有更加深入、更加细致的举措,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聚更强法治合力。”江帆代表说。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