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全国推开,检察机关坚决拥护、自觉支持、全力配合改革,反贪、反渎、预防部门转隶工作积极平稳有序推进
党的十九大提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全国推开,检察机关坚决拥护、自觉支持、全力配合改革,反贪、反渎、预防部门转隶工作积极平稳有序推进
党的十九大提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2017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2017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这一重大决策部署。2017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会,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措施。他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拥护改革、自觉支持改革、全力配合改革,确保党中央重大部署落到实处。
2017年12月14日,曹建明就检察机关如何做好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辽宁省检察机关调研。他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改革试点关键环节,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改革的各项部署要求在检察机关落到实处。要按照中央要求,在省委统一领导下,确保反贪、反渎、预防部门人员、职能、机构平稳转隶。要坚持把全面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贯穿始终,与转隶部门每位干警开展全覆盖的交心谈心活动,引导大家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服从改革大局,真正做到合编、合心、合力。
根据中央决策部署,按照最高检党组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正积极有序开展转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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