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6月11日电(通讯员李琪璇 尹周航)因揽客两位出租车司机发生争吵,相互推搡,致其中一位倒地受伤。口角之争演变成全武行,最后是赔了钱还被判了刑。近日,南漳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郭某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郭某拘役5个月。
郭某在南漳县汽车站开出租车候客时,因争抢两名客人,与出租车司机邹某发生争吵。二人由一开始的相互辱骂、推搡,发展到用脚相互踢踹,最后郭某用手拖拽邹某的腿部,致使邹某倒地受伤。
当晚,郭某听同事说邹某报了警,又后悔又紧张,便去自首,并主动要求承担邹某全部医药费用。经南漳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邹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郭某赔偿了邹某经济损失51000元,邹某表示谅解。
都说打架不分胜负,打输的住院,打赢的判刑。动手前,用一分容忍,一分冷静,一分对法律的敬畏来压住自己的一时冲动,切莫为了赢得气场,输了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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