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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涉黑恶势力案件配合衔接机制

时间:2018-11-21 11:12: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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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11月21日电为贯彻落实《关于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补充收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有关情况的通知》、《关于转发高检院《关于补充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有关情况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南漳院案管部门逐级向检察长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及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协调侦监、公诉等业务部门明确分工,现已建立配合衔接机制,认真做好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数据收集工作,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提供翔实可靠的数据支撑

  一是建立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相关信息台账及情况通报机制。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台账中除了记录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外,还增加案件办理过程及送达人签字栏,详细记录案件受理日期、审结日期、审结情况、公安机关移送人签字确认是否属于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情况通报中要求公安机关在移送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必须随案移送该案件涉黑恶势力犯罪的相关情况说明,案件管理部受案员根据情况说明及台账信息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填录受理阶段的相关案卡,确保受理阶段相关数据的准确性。

  二是明确办案部门的职责分工,保障案卡数据的准确、及时填录。案管部门第一时间组织侦监、公诉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召开协调会,传达文件精神,并明确在案件受理阶段,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相关案卡由案件管理部负责填录,公诉部门、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填录审结阶段的相关案卡。公诉部门、侦查监督部门根据公安机关受理阶段移送的情况说明及审结时的相关情况,及时将相关案件信息人工上报上级院,确保手工报表与电子报表数据一致。

  三是指定专人负责涉黑恶势力案件的流程监控及与业务部门的数据核对工作。案件管理部门指定专人重点把控该类案件办理、流转的时间节点,每天对案件进行网上巡查,发现违反相关办理规定的,根据违规情形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并督促部门整改;每十天与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核对一次涉黑恶势力案件数据,及时发现错误,及时整改,确保每月报表数据无差错。目前,涉黑恶势力案件配合衔接机制运行顺畅。

[责任编辑:宗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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