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襄阳12月25日电(通讯员李会龙 董凤婷)为推进落实检察公益诉讼实施,近日,经湖北省南漳县检察院与该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汇报协商,并由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县各部门印发了《关于将检察公益诉讼纳入全县法治建设考核的通知》,明确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具体考核内容为: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采纳整改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积极履行公益诉讼判决。通知中明确行政机关如有不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落实检察机关检察建议整改不力等情况,将扣除目标考核分。
据悉,这是该院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积极响应上级检察机关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要求,增强检察监督的刚性,提升公益诉讼工作实效采取的一项有力举措。通过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将有力促进全县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共同保护公益的良性互动,促进行政机关强化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主动履职纠错,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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