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11月14日电(通讯员 何苗 尹周航)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近日,南漳县检察院将这次“法治进校园”的学校,定在了县委党校,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峦为县直各部门的100多名干部们上了一堂特殊的党课。
“2019年4月30日,我县发生了一起命案,被害人是一名16岁的花季少女,而嫌疑人刚满18周岁。两个本应在校园度过美好时光的青少年,却因一时冲动,一个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一个跌入了犯罪的深渊。”
经过统计,在此次案件发生之前,南漳县近5年内未发生过故意杀人案件,近10年内未发生过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件,是什么原因导致本案的发生呢?
张峦同志引用海恩法则来讲述,如何进一步从各方面保护未成年人,在座的干部们陷入深思。
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张峦同志分别从家庭、学校、社会三个方面讲述了悲剧发生的原因。
缺少关爱的家庭、自身存在问题的家庭、溺爱孩子的家庭更容易滋生暴力犯罪。学校教育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至关重要,学校教育、管理方法不当是导致一些孩子流向社会,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社会不良现象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也不容忽视,街头巷尾的低级文化市场正在不断侵害腐蚀着未成年人的健康心理。
张峦说:“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是不良的主客观因素互相作用的结果,原因是多方面的,它是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缺失及自身生理、心理、性格等方面共同导致的。在座的各部同仁们,有从事教育工作的、有从事社会管理工作的,让我们齐心协力,为青少年撑起一片美好的蓝天。”
此同时检察官何苗、干警朱克强走进南漳县卞和小学以《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为题向刚进校园的小学生们讲述了什么是性侵犯,如何辨别性侵犯,并为同学们播放法治宣传片《做自己身体的守护天使》,教同学们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中华民族的新生力量。南漳检察院未检人从“心”出发,只为阳光下每一朵花蕾都能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