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当好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排头兵,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检察院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建设,用实际行动促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落地生根。
一、学习新思想,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政法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一)要系统学习新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理论和实践结合系统地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治国理政新方略、新指引,也是我们检察工作迈进新时代的政治宣言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对政法工作指导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检察长会议精神,广泛讨论,深入思考,逐步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办案理念,注重处理好政治与业务、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继承与发展、多部门协作与专业化、智能与智力、树公信与重自强等六个方面的关系,始终保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高度一致。
(二)要牢牢把握新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地回答了我们在新时代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担负什么样的历史使命、实现什么样的奋斗目标等重大问题,我们要紧紧按照柳州市委“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奋力开启新时代柳州改革发展新征程”的总体工作思路,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在政法工作中的“四种转变”,深刻把握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变化,按照高检院张军检察长“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从严从细落实好检察环节各项监督措施。
(三)要勇于担当践行新思想。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凸显了当代共产党人的使命担当,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具体体现。学习这一新思想,必须落实提出来的一系列新要求重实干,聚焦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科学设置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机构,优化诉讼监督职能,以适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不断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加快构建权责清晰、监管有力、运行有序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检察职业制度,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学习新思想,找准检察工作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对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的认识,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临的问题,指明了我们检察机关必须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目标,必须找准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为柳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推进平安柳南建设。充分发挥涉黑涉恶犯罪检察职能作用,密切与公安、法院、监察委等机关的配合,紧盯《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中十类黑恶势力,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在办案中我们要紧紧依靠柳南区委政法委的组织协调,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工作衔接与配合,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努力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同时,围绕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通报和迎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我们要认真查漏补缺,以督促改,确保专项斗争不走偏不走样不走空。
(二)精准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打造美丽柳南。积极发挥在保护柳南青山绿水的检察职能作用,坚决惩治跨省倾倒废物、走私“洋垃圾”等污染环境的刑事犯罪行为,继续深化破坏资源环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背后的违法犯罪行为。按照《柳州市道路扬尘治理“回头看”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柳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强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衔接机制,不断增强执法保护生态环境合力,推进“青山绿水,蓝天白云”的宜居柳南建设。
(三)精准服务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柳南区下发的《关于做好新一轮全市“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选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柳南区派驻流山镇、洛满镇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的通知》,及时选派干警开展驻村帮扶和入户点帮扶工作,深入分析帮扶点贫困状况和致困原因,挖掘有潜力可发展的产业,因地制宜制定帮扶计划,惠农助农。同时,强化法律监督,深入开展侵害贫困农民工权益犯罪立案监督工作,完善与公安机关、劳动监察部门工作衔接机制,推进精准服务脱贫攻坚。以司法救助为抓手,将贫困户、未成年人和残疾人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及时有效提供司法救助,有力助推精准扶贫。
三、学习新思想,聚焦新时代检察工作使命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十九大报告中得到其中体现,其中十四个“坚持”,构成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绘就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伟蓝图,我们检察人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身职责,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扎实”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广西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行为。坚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从严处理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从快打击“两抢一盗”、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依法维护群众财产安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从严从快打击严重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经济犯罪行为。切实发挥“引导取证办公室”的作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认真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严格依法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二)全面加强检察监督。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落实完善驻所联络员制度,依法纠正漏捕、漏罪及漏犯,进一步规范侦查活动违法行为。继续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信息共享渠道,强化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监督。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强化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提高审判监督效果。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有效维护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依法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提请抗诉,积极开展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有序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
(三)准确适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严格把握社会危险性条件,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依法决定不批捕或不起诉;对于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坚决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共建零犯罪校园”活动,部署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贩卖婴幼儿犯罪专项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作附条件不起诉。同时,建立部门、检委会等不同层级的案件讨论制度,对团伙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定性有争议的案件和不捕、不诉案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力求法律适用准确、宽严相济适度。
(四)积极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信访法治建设年活动,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妥善受理并及时处理群众控告、申诉和举报,及时救助刑事被害人,传递司法人文关怀。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衔接,妥善解决当事人家庭可能面临的心理问题和生活困难,加强帮扶力度。建立健全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代理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化解。既当“护法卫士”又当“普法先锋”,加大法治综治宣传力度,特别是向乡村一级延伸,向老百姓讲能听得懂、看的见、辩的清的法律,避免“不信法律信菩萨”现象。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以多种形式推进团结和谐的社会生态建设。
四、学习新思想,坚定不移推进检察事业创新发展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宏大时代课题,提出要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司法改革作为其中重要一环,必须用新的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其他检察改革任务,在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国一体化建设中,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征程中创造新业绩,展现新作为。
(一)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上级精神,在优化司法管理体制、检察权运行机制和人员分类管理上,进一步明确检察长、内设机构和办案组织负责人权责,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定期通报制度,确保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加强对检察官办案的监督,做到有权不任性、用权受监督。强化检察官考核机制,启动不适任检察官退出员额机制。完善司法辅助人员选拔任用机制,推动解决司法辅助人员配备困难、缺口大等问题。建立健全职业保障机制,完善奖惩激励措施,解决好基层一线检察人员“出路”。
(二)有效开展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建立公益诉讼办案小组,配备“无人机”等智慧辅助办案设备,积极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跨省非法运输倾倒固废物物品等违法行为的诉讼力度。持续开展“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督促取缔非法加工食品点,关停非法运营企业。主动走访相关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会签文件等形式继续深化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证据收集等联动协作机制。落实公益诉讼诉前检察程序,符合条件的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同时,加大对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宣传力度,对典型案件和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侵害等社会热点及时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公益保护意识。
(三)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亮点。持续推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和岗位责任清单,明确检察官独立决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及量刑建议幅度,进一步完善了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推进“轻案快办”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落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加强侦查取证配合协作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强化与侦查机关的衔接,会签《检察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协议》,落实公诉引导侦查取证机制。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从源头上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对公安派出所、刑侦队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采取派驻检察联络员的方式,与辖区内2个刑侦队、11个派出所开展定人、定点联系工作,实现了对公安派出所、刑侦队侦查活动监督全覆盖。
五、学习新思想,练就政治过硬能力过硬的执法本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建设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柳南区检察院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力弘扬深耕细作、务实重行、开拓创新三种精神,坚持不懈抓队伍、抓规范、抓基础,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一)始终坚持政治建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检走向更加严紧硬。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主动向柳南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全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五查五整顿”和“三严三实”等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二)注重专业化履职能力建设。着眼检察工作长远发展,加强一线办案检察官专业素能培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优秀法律文书、精品案件评比等活动,推动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干警成长工程,促进检察人员在岗学习、在岗锻炼。加强青年干警写作小组、党小组学习班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小讲堂、心得大讨论等活动。深入实施“精兵强检”战略,组织开展“向标兵学习,做担当有为干警”活动,鼓励创先争优。全面落实“培优工程”,选派优秀年轻干部驻村扶贫、“一帮一联”等措施,切实加强标兵培养。
(三)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按照市委、柳南区委和市检察院的要求持续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将正风肃纪与全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等活动相结合,深挖细查,继续深化和拓展全面从严治检行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确保清正廉洁。严格执纪审查,对干警违纪问题依法依规给予纪律处分。坚持底线思维,落实“四个从严”,做到“四个经常”,用好“四种形态”,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坚持打好自身建设这场硬仗,让工作扎实有效、办案文明公正、队伍干净担当开创检察队伍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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