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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牟平:架起检民互动交流的"微信连心桥"

时间:2018-12-24 15:25: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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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架起检民互动交流的“微信连心桥”

  (入选单位: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检察院)

  2018年9月底,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大窑街道办事处的刑某给烟台市牟平区检察院微信平台留言,称其被他人打伤,但公安机关却对自己的损失不管不顾,放任嫌疑人逍遥法外。个人权益受到损害,要到检察机关控告,去有关部门上访。

  看到到这一信息后,微信管理员立即通过该院侦监科与办案单位取得联系,了解案件具体情况。经了解发现,刑某确实被他人打伤,但却不是刑某说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理,而是不能确定刑某的伤情级别,无法定案处罚,只有等法医鉴定结果出来后才能处理。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微信管理员立即与刑某取得联系,联合律师进行释案说理,通过近30 分钟的沟通,刑某终于解开心结,并对检察院表示感谢。

  这是牟平区检察院微信服务群众的一个缩影。为扩大普法宣传面,该院致力于将微信平台变成检民沟通平台,通过以案说法、法律法规解读等形式释法说理。该院在微信平台设立《检察官说法》栏目,用“身边人讲身边事”,结合所办案件,进行释案说法32期,向46000余名粉丝进行推送。提升了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了解及学法用法的能力,扩大了检察宣传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牟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魏乃恩表示:“我们坚持把微信平台作为新媒体时代推进检务公开、服务人民群众的关键环节和主要阵地,采取多项举措满足群众需求,及时回应群众法律咨询和诉求,架起一座与群众交流的‘微信连心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启示】

  检察新媒体已成为群众反映法律问题的新平台,检察机关通过微博、微信等平台发现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作用,积极释法说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切实提升了检察机关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通过新媒体平台以案释法,让群众从具体案例中学法用法,这种“接地气”的宣传方式增强了检察工作的社会感知力。

[责任编辑: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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