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提起全国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被告人曾云被判处公开赔礼道歉
2018年6月12日,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在淮安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淮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剑斌、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唐昕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出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消防官兵代表、社区群众代表及媒体记者共50余人旁听庭审。
2018年5月12日,消防战士谢勇在淮安市某小区内执行救火任务时不幸牺牲,随后被批准为烈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5月14日,曾云针对谢勇烈士救火牺牲一事在微信群中发表极端性、侮辱性言论,歪曲谢勇烈士英勇牺牲事实。该案发生在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实施后,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淮安市检察院迅速介入、依法履职,在取得烈士近亲属的信任和支持后,5月21日经江苏省检察院批准,依法决定对曾云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经合议庭合议,淮安市中级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根据民法总则以及英雄烈士保护法的规定,判处曾云于七日内在本地市级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
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有效抚慰了谢勇烈士亲人、战友情感,平复了公众情绪,向全社会传递了尊敬英烈、崇尚英雄的强烈信号,对推动全社会形成捍卫英雄荣光的良好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了积极作用。该案入选最高检2018年12月25日发布的第十三批指导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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