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2018年>>201812>>2018十大检察新闻和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浙江检察机关全面细致核实证据,依法从快起诉“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

8

时间:2018-12-26 14:41:00  作者:64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浙江检察机关全面细致核实证据,依法从快起诉“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

  2018年11月6日,浙江省温州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对“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被告人钟元从快提起公诉。该案因为揭开网约车乱象备受关注。

  2018年8月24日17时35分,乐清警方接群众报警称其女儿赵某于当日13时,在虹桥镇乘坐滴滴顺风车前往永嘉。14时许,赵某向朋友发送“救命”讯息后失联。接报后,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重大案事件处置预案,全警种作战,并在上级公安机关的全力支持下,于25日凌晨4时许,在柳市镇抓获犯罪嫌疑人钟元。

  案件发生后,温州市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派员赴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10月26日温州市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后,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全面细致核实证据,于11月6日对被告人钟元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从快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钟元因赌博在网络借贷平台欠下债务,预谋在从事滴滴顺风车业务时伺机抢劫女乘客财物。8月23日,被告人钟元第一次伺机抢劫女乘客未果。8月24日,被告人钟元在从事滴滴顺风车业务时,通过持刀威胁、胶带捆绑的方式,对被害人赵某某实施了抢劫、强奸、杀人行为,致其死亡并抛尸。被告人钟元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刘彬]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