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重大案件督办力度,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8年1月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注重把握黑恶势力犯罪新动向、新趋势,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予以严惩;同时,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重大案件督办,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8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17000余件57000余人,提起公诉6300余件32000余人。检察机关把“破网打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注意严审细查,完善深挖彻查机制。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逮捕黑恶势力“保护伞”200余人,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150余人。专项斗争中,最高检建立健全督办指导机制,联合公安部挂牌督办24起重大涉黑案件。各省级检察院检察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亲自部署推动,亲自办案督办。
2018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座谈会,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要求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进一步落实检察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工作举措,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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