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月17日,广东省汕头市举行宣判大会,宣布王仲被依法判处死刑。曾担任广东省海丰县县委书记的王仲,是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因贪污腐败被判处死刑的县委书记。王仲案亦被称为“改革开放第一案”。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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