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慧玲(左)看望社区百岁老人
“群众之事无小事,社区工作扎基层。”从2004年起,我就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八大湖街道办事处天台路社区工作,一干就是15年。从帮群众协调疏通下水道、解决道路拥堵、调解各类纠纷等“小工作”到上合峰会没日没夜连轴转的“大事件”,我始终坚持与群众心连心、共奋斗。
2016年12月,我先后当选为区、市、省三级人大代表。从接到红色证书的那一刻起,我就把“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当作自己的座右铭。
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我认为履行好代表职责,就是要运用好人大代表这个身份帮群众把他们的心声传递出去。2018年11月,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的同志陪同省市检察院的领导先后两次来社区走访,征求我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我直言:“我对检察院的工作不太了解,以前对反贪反渎多少能知道些,现在基本不清楚,能不能设置普法专栏,让检察工作更好地深入群众。”
几天后,我作为受邀的人大代表之一,参加了该院召开的检察工作情况通报会。还没走到检察院门口,我就被沿街的普法宣传橱窗所吸引,一共13个普法橱窗26块展板,分别展示了党规党章、法律常识、检察职能、精品案例、扫黑除恶等内容,还没进检察院的门就已经了解到检察院的工作,看到自己的建议被又快又好地落实,心里特别开心。
通报会结束后,该院检察长张钦利又陪同我们一起参观了检察服务大厅、视频中心、远程多方视频庭审室等办公办案场所。参观时正好赶上了利用远程视频系统进行开庭,公诉人足不出院就能实现与各方“面对面”进行庭审,我们都惊叹于科技带来的变化。通过实地参观,我们对检察工作有了更切身地感受,并了解到该院代表青岛市机关单位接受山东省“七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并获得高度评价。
“沿街的普法专栏很有创意,但是社区的很多群众看不到,建议把普法形式多样化,多进基层、多为社区群众普法讲法。”离开检察院时,我又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2018年的“12·4”国家宪法日,检察院的干警们来到我所在社区某大型超市门口,与区里其他单位共同举办了法治宣传活动。检察官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手册、检民联系卡、服务指南,搭建法律咨询台等方式,耐心倾听并解答了群众的疑问困惑,真正把法律知识“送入寻常百姓家”。
“这次活动起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但是针对性还不够,这个社区老人居多,建议下次专门讲讲针对老年人的犯罪。”我作为人大代表又一次提出了建议。
最近,该院干警自编自导自演了非法集资普法短剧,以该院办理的真实案例——泽雨集团孔某某等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9亿元等典型案例为原型,让老年人更直观地了解非法集资的犯罪手法,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听了课、看了剧,才知道原来骗人的手法这么多,多亏了检察院的同志给我们普法,以后对那些高息理财、推销卖保健品的,我得多长点儿心。”大爷大妈们对检察院的做法纷纷竖起了大拇指。
现在,市南区检察院专门建立了社区普法长效机制,由经验丰富的办案干警组成普法讲师团,定期进社区讲普法课。同时,依托“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的示范效应,多次走进养老院、老年公寓开展防集资诈骗、防保健品骗局、防电信欺诈等普法活动,受到了群众的高度评价。
(臧慧玲系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青岛市市南区八大湖街道办事处天台路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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