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退回补充侦查是指检察机关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认为需要进一步查清事实和补充证据时,退回侦查机关依法继续侦查的诉讼活动。实践中,如果退回补充侦查工作质量不高,有效性和规范性不足,就会导致“案-件比”居高。如何树立整体质量意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提升退回补充侦查工作质效,本期“观点·专题”邀请实务界和学界专家进行探讨,敬请关注。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