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团中央《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科学发展奠定了基础,本次试点工作即是框架协议的内容和成果之一。去年10月,最高检专门组织召开了全国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座谈会,邀请团中央等部门、专家学者参加,共同研究交流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并就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此外,我们还指导、推动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探索推进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如湖北等省级检察院积极推动省人大在地方性立法中对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作出规定,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提供法律支持。福建、宁夏等省级检察院联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共青团组织等单位就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培养和引入专业未成年人司法社工等工作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京津冀三地检察机关共同签署了《京津冀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协同发展协议书》,明确在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京津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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