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7月,山西省榆次市检察院(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检察院)恢复重建。1981年1月,我从部队复员后分配到院里,在三科(即经济检察科,后来的反贪局)当了一名法警。
如今一晃几十年过去了,留存在我记忆中最深的还是1989年我们千里刑拘犯罪嫌疑人的经历。
当时,我们当地一名国营商场的业务员,在进货业务中认识了无锡女子卢某华,并将20多万公款交给了她。案发,卢某华带着巨额公款回到无锡老家。我们这次的千里之行,就是带回这名女子。
1989年5月2日,我们一行5人驱车到达无锡,根据已掌握的信息,找到了卢某华的大概住址。“大娘,卢某华是住这里吗?”在一个二层阁楼下,我和科长装作业务员的样子询问当地人,谁知,她们对着小阁楼说,这就她家。不过人不在,前两天到珠海去了。我心里不禁叹一声:糟糕!
回到旅店,科长请示院里,院领导让我们尽可能将卢某华找到带回。听了院领导的意见,我们有的人情绪高涨,马上就要动身前往珠海。我冷静分析,珠海是特区,我们去了人生地不熟,找公司找人都会有困难。最好把公司的名称搞准。我的意见得到大家的赞同。第二天,我们到卢某华所在的公司,称因案件需要,找卢某华写一个证明材料。果然,公司人表示卢某华已到珠海了,不在公司。这已在预料之中。科长犹豫一下、无奈似的说,人不在,请你们写个情况说明,说明卢某华已到了珠海的什么公司,我们回去了要向领导汇报。他们觉得我们的要求有道理,给我们写了情况说明。
有了这个情况说明,我们当天就向珠海出发,踏上了穿越皖、浙、赣、粤四省,驱车千里刑拘犯罪嫌疑人的路程。那时,南方也很少有高速,省级公路有的路况也不好,车就颠簸而行。一路上,车抛了锚、被扎破了轮胎,还尽遇到修路、堵车等麻烦,好在司机是部队汽车兵出身能够及时处置。路上非止一日,终于到了广州。
进了广州城,我们直奔广州市检察院,请他们出具介绍信,我们才能办理到珠海的“特区通行证”。谁知,他们说,1979年珠海就改为省辖市了,不属广州市管。我们就又到省院去。记得,广东省检察院是在一栋高楼的18层。我们上楼恰巧碰上停电。不想耽误时间,我们就一层一层往上爬。科长体胖,走到半截,气喘吁吁,停一停再爬,终于上去。说明来意,人家让我们稍等,又给来自远方的同行切了一壶茶,大热天的,我们很快喝完了一壶。他们的办事效率很高,再要喝茶时,人家已把介绍信开好了。这一路上,虽然风尘仆仆,倒还顺利。
成功办理了“边境通行证”,我们顺利出关,来到了珠海。到工商局查找企业信息,我们驾轻就熟。根据无锡总公司提供的信息,我们很快就获得这个分公司的地址、电话,法人代表果然是我们要刑拘的犯罪嫌疑人卢某华。
我们立即赶过去。在一条街面宽敞、交通便利的马路边,我们停住了车。因无法确定哪一家是卢某华所在的无锡分公司。我们还是装作业务员的样子,一个一个打听。终于,在一家正在装修门面的店铺前,我们看到一个高个、30多岁的女人。我们谁也没见过卢某华本人,只有她的一张小照片。看照片,像。可还是不敢确定。科长点一下头示意我。我进去,高声叫了一句:“卢某华。”那女人马上一转身,应道:“哎。”好了,这无疑就是我们要找的人。
为了防止现场的人阻拦,我们称要找她写一个证明材料。卢某华看看站了一圈盯着她的执法人员,其中还有配合我们执行任务的当地检察人员,她没任何反抗,很自觉地上了我们的车。车立即返回了广州,把她临时羁押到当地看守所,我们才松了一口气。在路上,卢某华很无奈地对我们科长说,这么远,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回去了,你会立功的。科长说,我们自有找到你的办法。我不仅立功,还立大功呢。任务基本完成,思想轻松,我们在广州休息了一天,逛了美丽的花城,才踏上回程。
又是一路风尘,回到榆次天色已晚。我们在街上吃了饭,把卢某华送进看守所,才放心地回了家。第二天一上班,科长向院领导汇报,院领导说,无锡家已来人,带着准备退的款等了好几天了。原来他们收到卢某华被刑拘的通知书,马上坐飞机赶过来了。
30年过去了,那时火热的工作一直历历在目。想想,自己也快退休了。我就在心里不断鼓励自己,努力做好现在每一天的工作,不要辜负了自己曾经火一般的检察情。
(作者系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检察院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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