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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人身权益,北京门头沟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结一起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件

时间:2021-01-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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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打孩子也犯法,直到医生报案后,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2020年6月30日,刚从法院办完社区矫正交付手续的姜杰(化名)反复搓着手。就在十天前,经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这是门头沟区检察院2020办理的一起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件。

  2020年2月27日上午,一名抽搐伴有昏迷的3岁女童被送到北京儿童医院抢救。经过多科室的专家会诊,北京儿童医院作出专业判断,认为女童受伤可能是家庭暴力导致。随即,该院通过保卫处向驻院公安民警报了案。

  女童父亲姜杰坦承他和妻子因孩子教育问题发生争吵,一气之下把女儿重重摔在地上。2020年3月初,经公安机关提请逮捕,门头沟区检察院对姜杰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作出批捕决定。

  门头沟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刘玉霞介绍说,姜杰明知道孩子身体娇嫩,仍将孩子头朝下摔在水泥地上,具有间接的故意,同时被害人的伤情并不是虐待累积造成。“姜杰因冲动致孩子重伤,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4条第二款规定,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0年5月初,姜杰涉嫌故意伤害女儿一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走访调查了解到,姜杰的妻子属于智力残疾三级,对周围环境辨别能力差,社会交往能力有限,日常只能在家里做家务、照顾孩子,养家的重担压在姜杰一人身上。

  鉴于被害女童身体恢复较好,2020年5月25日,门头沟区检察院对姜杰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决定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办案的同时,门头沟区检察院还为被害人申请了小额爱心基金和社会救助,并对被害人的母亲实施了心理疏导。而这种救助工作,还将会在一定时间内持续。

  “本案是一起医务人员基于强制报告制度果断报案的监护侵害典型案件。”刘玉霞介绍说,我国刑诉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均对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报案举报作出了相应规定,实践中,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也建立了案件通报机制。

  在积累各地办案经验的基础上,2020年5月,最高检等9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责任编辑:zywwang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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