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9日上午,海南省陵水县分界洲岛水域,99只经过救治康复并安装了“电子身份证”的海龟被放归大海。99只海龟中有29只是江苏司法机关在办案中移送救助、经专家救治和野化训练后放生的(另外70只是海南有关方面罚没、救助的)。
2019年3月,江苏省邳州市公安局在抓捕一起涉黑恶案件目标人物时注意到,黑老大办公室赫然摆放着一个大鱼缸,缸底蛰伏着一只硕大的“乌龟”。经鉴别,该龟是海龟科玳瑁,系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由于该案系邳州市公安局首次办理的新类型案件,根据江苏省环境资源案件管辖有关规定,以及徐州市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办理新型案件的有关工作机制,公安机关邀请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将犯罪嫌疑人的上线——徐州一水族馆老板抓获。经查,该老板共非法收购、出售15只玳瑁。
查清徐州地区的线索后,侦查人员又追踪到了徐州水族馆的上线——位于海口的两家海洋生物销售公司。这两家公司长期非法收购近海渔民捕获的海龟,利用微信、贴吧等网络平台联系交易,委托物流公司通过空运,出售、收购了上百只绿海龟、蠵龟、玳瑁等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部分海龟标本,非法获利350余万元;买家涉及全国14个省20多个城市20多家海洋馆以及70余名个人。
2019年8月起,这起系列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海龟案件分批移送徐州铁检院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除引导侦查,检察机关还根据办案需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通过反复核对卷宗、梳理被告人相关信息,自行补查供述和证言10余份,追加认定10余笔事实及数十只海龟,追诉3人。承办检察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马某时,通过固定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信息等电子证据,成功追诉了帮助介绍购买海龟的中间人及相关买家等3人。截至2020年7月31日,徐州铁检院共批捕4件11人;起诉18件37人和8家单位,其中8件已判决,分别被判处二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随后,江苏省检察院与相关法院沟通后指示徐州铁检院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徐州市检察院加强指导。徐州市检察院和徐州铁检院迅速联合配强办案团队。江苏省检察院跟进指挥,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作了汇报。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成立救助放生海龟的工作专班,联合相关部门等,加快开展海龟救护和放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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