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1日,悬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的陈某心中长达七年的大石头落地了。十几天前,他和区政府签订了和解协议,协议内容已经全部落实到位。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还要从几个月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带着办案组轻车简从登门拜访说起。
这是一起由房屋拆迁引发的行政争议。2012年,因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陈某在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未被拆迁。2013年6月6日,陈某的房屋被受当地政府委托开展拆迁工作的公司拆除。为此,陈某将区政府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经历一审、二审和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均未获得支持。陈某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经检察机关调查证实,案涉土地拆迁系大丰区政府主导、推动和组织实施。江苏省检察院向最高检提请抗诉后,张雪樵直接参与了案件的办理和争议化解。
办案中,张雪樵三次批示本案的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既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立场,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又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行政相对人正当诉求的实现与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9年12月18日,由张雪樵和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副厅长张步洪、检察官张立新组成的临时办案组来到大丰区,会见陈某和大丰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再促双方和解。
2020年6月,张雪樵收到了陈某的来信。信中说:“你为我的案子来我家,辛苦了,我深表感谢。”他也进一步表达了希望尽快和解的意愿。
经过四级检察机关协调办案,充分释法说理,当事双方在2020年7月22日签订和解协议。7月31日,陈某自愿撤回监督申请。这起历经七年的行政争议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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