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案例指导工作,多次强调“指导性案例是检察工作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主题的抓手”。仅2020年,最高检就发布9批34件指导性案例。
截至2020年12月底,最高检共发布24批93件指导性案例。从发布频次看,自2010年发布第一批起,截至2017年底,最高检共发布9批38件指导性案例;2018年3月至今不到三年的时间里,共发布15批55件指导性案例。
2009年,最高检提出建立案例指导制度。2010年7月颁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明确,指导性案例具有“应当参照”适用的效力。同年12月,最高检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标志着检察机关案例指导制度正式运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启动了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最高检新一届党组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认真谋划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思路,对加强案例指导工作提出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
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发布指导性案例。”至此,最高检开展指导性案例工作的实践成果被立法明确和肯定。
从第十批起,最高检指导性案例进行了“改版”,更加注重通过对检察官履职过程的展现,突出检察机关运用证据指控证明犯罪的过程等。2019年4月,经最高检第十三届检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正式印发,标志着检察案例指导工作进入全新发展阶段。
2020年,最高检领导多次指出,“时代不同了,工作要求不同了,案例要多发”,“要抓紧建立检察机关自己的案例库,形成长效机制”。从3月5日到12月22日,最高检连续发布第十六批至第二十四批指导性案例,内容包括涉农检察、打击网络犯罪、依法履职促进社会治理、涉非公经济立案监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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