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至8月,最高检党组部署开展第五轮系统内巡视,对天津、河北两个省级检察院党组开展常规巡视,对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检察出版社、检察理论研究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开展“机动式”巡视,对最高检机关服务中心、检察日报社开展巡视“回头看”。10月至12月,最高检党组部署开展第六轮巡视工作,对上海、吉林、山西、贵州、甘肃5个省级院党组开展常规巡视,组织1个巡视组对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进行巡视“回头看”。
检察机关巡视自觉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贯穿巡视工作始终,牢牢把握政治巡视职能定位,主动对标中央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聚焦“四个落实”,深入查找被巡视省级院党组和领导干部履行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情况,促进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入融合,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在第五轮系统内巡视中,最高检党组首次探索将常规巡视、“机动式”巡视与巡视“回头看”交叉安排,并同步配合开展对3名最高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巡视“回头看”对正在进行巡视整改的单位起到一种督促和压力传导作用,特别是给存在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形式整改、单纯销号整改的单位传递一个信号——“巡视越往后越严,整改必须到位”。这轮巡视另一个显著特点是既通过对地方检察机关的常规巡视,倒查最高检本级被巡视单位的问题,“以下看上”;又通过“机动式”巡视延伸了解最高检本级被巡视单位的问题,看地方检察机关在落实最高检党组有关要求方面的不足,“从上看下”;同时还与审计监督密切配合,相互支撑,同题共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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