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为民营企业服务永远在路上。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部署,检察机关要以更优的检察履职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落细,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
近年来,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道路上,司法机关的身影始终坚守。而作为其中必不可少的一环,检察机关一直守护着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安全防线。
2018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服务民营经济11项具体检察政策,指导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理涉民企案件。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全国检察长会上明确强调,全国检察机关要以更大的力度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2020年4月,最高检印发了《关于建立涉非公经济案件专项立案监督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提示》,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持续加强对越权管辖、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超数额查封扣押冻结、扣押个人合法财产和案外人财物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监督。
2020年7月,最高检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进一步细化保障民营经济的具体举措,努力让企业“活下来”“留下来”“好起来”。
蓦然回首,两年多来,检察机关已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检察履职的重要使命,数据亦给出了最有力的印证——
2018年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妨害企业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等17.8万余人;2018年以来,对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犯罪的不捕率为29.5%,高于刑事案件总体不捕率;对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犯罪的不起诉率为17.3%,高于刑事案件总体不起诉率。
不止于此,检察机关还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2019年7月至今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922人,立案3506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519人,被采纳2266人,采纳率达90%。
此外,全国检察机关已对今年第一季度接收的524件涉非公经济信访案件开展清理排查和分析研判工作。为了最大限度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反映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高检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设接待民营企业窗口“绿色通道”,在中国检察网开通“涉非公经济司法保护专区”,对涉及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控告申诉案件,做到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处理,依法快速审查办结。
检察机关发挥职能发出了“一揽子实招”:
●在疫情防控期间出台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11条意见,提出的37项具体检察政策中有22项涉及民营企业权益保护,专门强调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切实把“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的政策落地落实;
●部署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工作,重点清理涉民营企业“久侦不决”挂案和刑事申诉积压案件;
●积极开展错案甄别纠正活动,依法监督纠正错误或者不当生效裁判,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特别是加大对涉民营企业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惩治力度,坚决撕下虚假诉讼行为的“画皮”;
●发布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的5批21个检察案例;
●与工商联建立了务实重效的沟通联系机制,定期就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高层会商、开展联合调研督导。
回首过去的司法实践,检察机关用实际行动不断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展望未来,检察机关必定接续奋进,立足司法办案与法律监督职能,全力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