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

  “以检察办案和检察建议向社会发出信号,为经济发展提供法治'天气预报',促进防范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黑天鹅''灰犀牛',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社会综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旨在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今年来,检察机关忠实履行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检察职能,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

  最高检作为全国检察机关的最高领导机关,“吐辞为经、举足为法”,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是风向标。2018年以来,最高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立足监督工作实际,已向有关国家机关制发了4份检察建议书——

  2018年10月19日,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历史上第一份由最高检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的检察建议。一年多的实践表明,“一号检察建议’已成为撬动检察机关开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杠杆,成为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重要牵引。

  “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不久,“二号检察建议”紧随其后,这份检察建议提给了兄弟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检民事检察部门对民事公告送达监督案件梳理总结发现,法院民事公告送达存在送达方式不规范、送达内容不规范等问题。2018年11月11日,最高检向最高法发出“二号检察建议”,建议法院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公告送达的相关规定。

  同“二号检察建议”相同,“三号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在对类案分析研判时发现的“线索”。2019年6月27日,最高检围绕及时发现查处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向中央有关部门制发了“三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强化源头治理,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或者初始阶段。

  如果说“高空抛物”入刑是守护百姓“头顶安全”,那么最高检今年4月28日针对“窨井盖吃人”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的“四号检察建议”,则是以特殊的方式守护了老百姓“脚下安全”。

  “四号检察建议”从加强窨井盖管理、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推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参与度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聚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坚持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又能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2020年8月5日,最高检公布了2019年度全国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评选结果。

  随着12份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书的公开发布,公众直观见证了检察建议在助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方面所发挥出的神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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