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检察机关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 |
2018年7月始,一场以“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为要求的检察行动在全国检察机关自上而下开展起来。
不止于“件件有回复”,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最高检还给“回复”规定了期限——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检察机关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2019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全国两会上就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向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
两年多来,“件件有回复”一直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
而在众多的“完善”中,“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已经变成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一字之差,有何深意?
原来,最开始工作重点是在解决“七日回复”上,针对的是群众来信石沉大海的问题;慢慢地,“七日回复”已经不是问题,“三个月答复”成为了关键,不仅群众来信要实现,来访也要实现。于是就有了这一字之变。
变化的不仅是名称,工作力度也在一步步加深:研发上线全国检察机关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0版,提高信访件的办理质量、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开展信访积案清理活动,切实解决重复信访居高不下、信访积案化解不力问题;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推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
各地检察机关也不断创新。浙江检察机关推行“最多跑一次”“信访代办制”等方便群众信访制度,;河南检察机关成立群众来信处理、网络信访处理、群众信访督办“三个中心”,负责群众来信的受理、分流、回复和督办工作;北京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接诉即办”及查询反馈工作机制,让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江苏检察机关依托“苏检e访通”,开展网上巡查,对录入的每件信访事项审查办理及回复情况进行倒查,随时掌握动态等。
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685928件,同比下降6%。其中重复信访166735件,同比下降29.4%;占信访总量的23.1%,同比减少9.3个百分点。
今年3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了信访积案清理活动,截至11月15日,确定的348件信访积案已办结334件,占全部信访积案的96%。
从“七日回复”到“三个月答复”,再到“清理信访积案和治理重复信访”,将心比心的勇气、为民利民的情怀担当,流淌在共和国检察人的血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