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0年充满了不平凡和感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通过,标志着一场新时代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生动实践。除了通过高层级的立法保障我们的基本权利和权益,我国2020年还通过了很多具体规章规定等,从各个角度密织法网,打造老百姓的幸福生活。如70个新药纳入医保目录、“史上最严固废法”实施、营商环境更优化、网络主播不得虚假宣传、农民工讨薪有新的法律武器、考驾驶证不再设年龄上限……法治建设绘就幸福底色,小康生活的内涵,就体现在老百姓不断改善的衣食住行中。在不安与感动交织的这一年,“上班族”小明收获了哪些?有何感慨?他的幸福瞬间由我定格、待你亲启。

  根据公安部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可在全国范围内跨省异地缴纳。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为根治欠薪“顽疾”提供了重要法律武器。

  2020年1月1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2020年上半年,公安部交管局明确要求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如《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明确不佩戴安全头盔将被罚款。     此外,自2020年6月20日起,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服务将覆盖全国。今后,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将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发放, 更加便利群众企业申领、出示和使用。

  12项公安交管新举措2020年11月20日施行,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新政取消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的年龄上限。这也就意味着,今后驾考将对70岁以上老人打开大门。

  2020年7月1日起,国内第一个关于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专门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将正式施行。对网络直播营销中的商家、主播、平台经营者、主播服务机构和参与用户的行为提出规范。     2020年12月1日,《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实施,对商家的促销套路作规范,明确不得“先涨价再降价”促销。各种抽红包、试手气、组队分奖金的促销方式也纳入监管。

  201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启用。
  这一举措将更好的满足大众的基本用药需求,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卫生健康领域内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这一法律对医疗卫生服务、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药品供应、资金以及监管等方面都做了全面的规定,对搭建稳定的医疗卫生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2020年11月5日,《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正式发布。重大疾病病种数量将由25种扩展到28种。这一规范将会对疾病的认定更加清晰、透明,减少不必要的理赔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