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全国人大原内司委副主任委员、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检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秦光荣作出逮捕决定。
2019年11月25日,最高检再次发布消息:秦光荣涉嫌受贿一案,最高检经指定管辖,交由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成都市检察院已向成都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秦光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秦光荣,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成都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秦光荣利用担任云南省委常委、副省长、省委副书记、省长和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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