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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时间:2020-01-04 1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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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表示,检察机关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2019年7月18日,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选编(第三辑)》,5件典型案例包括依法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典型案例2件;依法追诉漏罪漏犯,追加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典型案例1件;不拔高不凑数、依法不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典型案例2件。最高检要求各地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好对这批案例的学习借鉴,依法规范办案,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与此同时,2019年,最高检先后与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与国家监委、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与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检举构成自首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政策文件,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最高检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百日追逃活动,2019年11月4日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促进“一网打尽、除恶务尽”。

[责任编辑:马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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