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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发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导意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已达83.2%

时间:2020-01-04 10: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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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通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指导意见》以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导,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和条件、从宽幅度、审前程序、量刑建议、审判程序、律师参与、当事人权益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2019年以来,最高检两次召开全国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电视电话会议,并在8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提出适用率要提高至70%左右。2019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平均适用率为40.1%,其中9月,重庆、天津、江苏等省份平均适用率已经超过70%。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责任充分履行,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比率逐步上升,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也逐步上升。2019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33.5%,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81.6%。

[责任编辑:马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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