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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法修订,首次将“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作为检察官履职本质要求

时间:2020-01-04 1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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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4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检察官法首次提出“检察官履行职责,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坚持客观公正立场,检察机关重点在四个环节上严格把关。在刑事立案的环节,检察机关通过履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职能,对不当立案或越权管辖的案件,以及证据和事实明显达不到法定证明标准不构成犯罪的案件,监督或支持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环节,对证据不足以支持定罪的案件,要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一些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或存在非法证据的案件,加强审前把关和发挥过滤功能,确保不进入审判程序。在审判环节,检察机关既要指控犯罪,又要保障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既要提出有罪的证据,也要全面听取当事人及其辩护人关于无罪的辩护。在司法救济环节,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职能。如果检察机关发现有冤假错案,可以自我纠错,提出抗诉或者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责任编辑:马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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