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地方检察机关探索对监狱开展巡视检察和巡回检察,巡视检察集中发现纠正了监狱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最高检和各省、市级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近年对辖区的一些监狱,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察和不定期检察等方式进行的巡视检察,也带有巡回检察性质的意味。还有一些派驻检察室负责两个以上监狱的监督任务,实际上采取的也是“派驻+巡回”的监督方式。
2018年6月,最高检决定在全国8个省(区、市)检察机关开展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2019年3月,最高检将监狱巡回检察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监督理念更加科学,监督重点更加明确,监督敏感性明显提升,发现问题明显增多,检察工作与监狱工作实现双提升。
2019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全国检察机关从2019年7月1日开始全面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