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从立法上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成果予以确认,设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19年以来,最高检两次召开全国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电视电话会议,并在8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提出适用率要提高至70%左右。
2019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通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从立法上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成果予以确认,设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19年以来,最高检两次召开全国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电视电话会议,并在8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提出适用率要提高至70%左右。
2019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通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山东指导部分市级院探索制定《认罪认罚刑事案件量刑基本方法指南》;会签常见罪名的《量刑建议指导意见》;建立巡回督导制度,并加强对各地动态监控;在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建立逐案背书制度。 |
重庆研发了量刑建议智能辅助系统,出台全国检察机关首个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规定;建立“三简化”工作机制,精简优化办案程序;推行远程视频提讯和庭审。 |
黑龙江针对危险驾驶案件在该省法院不适用轻缓刑的情况,指导齐齐哈尔等8个试点地区,制定《危险驾驶案件相对不起诉指导意见》,依法行使检察裁量权,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 |
贵州与省高级法院等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细则》,一揽子解决影响案件办理全流程中的“痛点”,合力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执行落实。 |
修订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本质上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种诉讼模式,有助于减少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
2019年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49万多件,占同期办结刑事案件的44.1%;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起诉处理的占比9.3%;12月份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均已超过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