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检察建议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这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

  收到“一号检察建议”后,教育部高度重视,迅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一步加强预防性侵安全教育、教职员工队伍管理、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预防性侵协同机制构建、学校安全督导检查等工作。

    北京

    “北京检察机关专门学校工作团队”赴学校,就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临界预防、分级干预等工作召开座谈会;与学校签订框架协议,明确在教育矫治、观护救助、专题研究等方面展开合作。

    浙江

    联合11家单位出台的《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突出问题和效果导向,调整体例结构,完善犯罪记录封存内容、查询程序、监督追责机制等,避免未成年人犯罪信息被不当泄露。

    上海

    通过社会力量开展心理干预、行为矫正、技能培训等工作,专业人做专业事,促进未检办案专业化与帮教社会化的良性互动;各方深入探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法治化标准和路径。

    四川

    联合会签《关于做好预防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工作 促进“平安校园”建设的意见》,建立性侵人员信息库、强制报告制度、从业查询机制等,对校园性侵案件开展线上专项评查,确保履职质效。

  2019年,最高检专门下发《关于认真做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的通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全年共单独或者联合教育部门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3.86万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6668个,起诉教职员工性侵学生案件841人。

  “一号检察建议”发出以来,各地检察机关加强预防性侵害的法治宣讲,加强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分析,着手推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建设,从源头上减少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同时,探索建立了强制报告制度等性侵案件发现机制,对应当依法从严惩戒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坚决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