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总书记说
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协同配合,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着力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2019年9月,习近平在河南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强调
学习笔记注
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2018年12月,检察机关、水利部门主动对接,决定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推动黄河全流域生态治理。
发布典型案例为司法办案提供借鉴
2019年8月29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为各级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供参考借鉴。
据介绍,十大典型案例都是涉及“四乱”问题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检察机关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手段与行政机关一道,依法对损害黄河生态环境、威胁河道行洪安全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有效提升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
探索黄河湿地生态环境修复新模式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问题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不同行业领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在最高检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不少案件的线索是与河长办联合摸排的过程中发现的,有些案件则是检察机关介入后协助行政机关形成执法合力,最终解决问题。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最高检探索建立了一套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形成了一套“发现、交办、整改、验收、销号”系统完善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与此同时,为了确保专项行动无缝衔接,多地还推广实践了“河长+检察长”的河湖监管新模式,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实现了信息互通互联。如内蒙古检察机关创立了“一问题两清单”,即每一个“四乱”问题都要填报问题整改认领清单和问题销号清单,问题整改认领清单由责任河湖长签字,销号清单由责任河湖长和检察长“两长”签字确认,集中双方力量啃下“硬骨头”,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拔钉子”。甘肃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新模式,在办案中积极督促侵权行为人通过消除污染、补植复绿、替代性修复等方式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受理线索2339件 发出检察建议1029件
建立“河长+检察长”等多种形式协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无缝衔接;联合排查,及时督促问题整改;探索形成黄河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保护长效机制……2019年,最高检联合水利部开展的“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同样风生水起,截至2019年7月底,黄河流域9省区检察机关共受理水利部门移交问题线索2339件,立案1097件,发出检察建议102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0件。双方协同行动共督促清理污染水域面积1707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937公里,督促整改拆除违法建筑80.8万平方米,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138.7万吨,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黄河“四乱”突出问题得到初步整治,沿黄各省(区)检察机关用法治的力量保卫黄河流域的碧水蓝天。
为促进及时修复受损公益,专项行动期间,检察机关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9件,让违法者必须为挽回公益损害“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