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吴元全(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5月27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巩宸宇)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创立“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当事人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创立这一评价标准意在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2019年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87,“件”同比下降0.02,减少了约3万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
“老百姓对司法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办案。如果一个案子经过的程序太多,肯定会影响老百姓的司法体验。最高检通过创立‘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引导检察机关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让人民群众可以用最小的司法成本体验最大的司法获得感。”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吴元全说,刑事检察减少约3万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这背后反映的是检察机关追求极致,坚持司法为民的态度。
吴元全代表表示,过去对司法质效的评价缺少一种从当事人、人民群众角度进行量化和评价的指标,“案-件比”质效评价指标的创立有效补充了当事人评价的内容,对司法工作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案-件比’要求检察机关在办案时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在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处理好公安侦查和法院审判之间的衔接问题,同时也不能忽略检察各环节案件办理的质效。这样才能有利于推动整个刑事诉讼提质增效。”吴元全代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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