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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为140.1万件。共授权发明专利45.3万件。
截至2019年底,我国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拥有量共计186.2万件。
2019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同比增长4.8%,商标注册量同比增长27.9%。
2019年,全系统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3.9万件,同比增长13.7%。
2019年,共审结发明专利申请102.3万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198.1万件。
截至2019年底,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385个,注册地理标志商标5324件。
2019年,批准保护地理标志产品5个,注册地理标志商标462件。
2019年,审结商标注册申请825.3万件,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缩至4.5个月。
截至2019年底,有效商标注册量达2521.9万件,同比增长28.9%。
29个玩法基本一致、27件装备的24个属性值基本相同、功能模块以及系统入口等26张UI界面图极为相似……揭开网游《花千骨》的“画皮”,竟是《太极熊猫》。在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19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中,涉互联网案例明显增多,各类新型互联网侵权案层出不穷,例如网游换皮的司法判定等均受到司法界的争议和关注。该类案件创新的审判理念显示出互联网经济模式不断发展下司法保护的与时俱进。
通过细审案卷材料,办案检察官发现张某销售的口罩外包装注明的是“一次性使用口罩”,而他提供的飘安公司医疗器械注册证上标明的产品名称是“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出现了产品与注册证明显不对应的情况。虽然只是“医用”两个字的细微差别,但却是关键的两个字。既然张某向供货商索要了医疗器械注册证,就应该能注意到这个问题,这是正常的经营习惯,也是经营者应尽的查验义务。在检察官的引导下,侦查人员在对张某下线取证时着重询问交易的地点、时间、方式以及张某对商品如何进行宣传等。多名下线人员证实,张某在卖口罩时告诉他们是医用口罩,并且在客户质问口罩有质量问题时,不仅没有召回口罩还要求他们删除聊天记录。侦查人员调取张某的微信记录,发现所谓“三证”并不是安徽的“徐总”发给他的,反倒是他发给“徐总”的。
据悉,2018年春节后,姜某来到杭州做倒卖行货手机的生意,当时没什么钱赚,后来发现做华为翻新手机大有赚头,就组建了一个团队,回收旧手机、组装、检测、包装、销售,大家分工配合。因为杭州被查风险大,吴某后来搬到了临安区,还招了一些人。被抓那天,民警当场查获了680多部翻新手机,都是没来得及卖出去的。杭州市临安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姜某等人未经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授权,在制造翻新手机过程中使用了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而且还构成了刑事犯罪。3月13日,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对姜某等8人非法制造翻新手机案提起公诉。检方指控,该团伙涉翻新华为手机8000余部,销售金额共计800余万元。
早在清末民初,浙江省宁波市的“红帮裁缝”就远近闻名,而现在,服装产业更是宁波市的一大名片。宁波市某知名服装品牌年销售额近百亿,不仅是本地民营企业中的佼佼者,更常驻电商平台热门销售榜单。日前,浙江省第一批“雄鹰行动”培育企业名单公布,该公司就位列其中。品牌是一年比一年火,麻烦事却也跟着来了:市面上假冒、仿版商品屡屡出现,企业生产销售难免受到负面影响。2019年6月,宁波某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发现其品牌被江苏省某小区内的服装店假冒销售,警方接到报案后前往当地将嫌疑人胡某抓获,并查获假冒该品牌服装6000余件、商标2600余枚,后另一嫌疑人周某到宁波市自首。2019年底,胡某、周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案移送至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由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起诉涉案金额高达3.3亿元的李某等9人侵犯“乐高”玩具著作权案,日前收到乐高公司相关负责人的感谢。2019年4月23日,李某在其租赁的厂房被抓获,当场查获待销售的侵权产品344种型号60万余盒,货值3000万余元。该院检察官仔细梳理确认证据,解决涉案美术作品在中国保护、“复制”的法律认定等问题,形成180余页的审查报告。该院起诉指控,李某等9名被告人侵犯乐高著作权案涉案金额高达3.3亿元,涉及47个系列663种型号484万余盒产品的制作、生产、销售等环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刑事责任。该案起诉的证据达上千份,侦查卷宗达123卷。在与检察机关座谈交流中,乐高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乐高著作权被侵犯一案,是乐高公司在中国市场所遭遇知识产权侵权的案值最大的刑事案件,受到企业界高度关注。
日前,山西省阳泉市某商贸公司销售假冒汾酒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阳泉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被告阳泉市某商贸公司当庭悔过,接受阳泉市检察院提出的三倍赔偿金和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并承诺今后守法经营。近日,法院作出判决,支持阳泉市检察院全部的诉讼请求。2019年9月,阳泉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阳泉市某商贸公司于2018年9月销售假冒汾酒,黑坛20年57瓶,每瓶售价300元;45度老白汾酒10年3瓶,每瓶售价120元,销售金额共计1.7万余元。虽然行政机关已经对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但其并没有对消费者的损失进行赔偿,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阳泉市检察院遂于2019年9月11日立案,16日发布公告,公告期满未收到法律规定的机关或组织的书面反馈,随即于10月31日向阳泉市中级法院对该商贸公司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近日,经湖北省十堰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4万元。2018年9月初,十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张湾大队交警在一高速收费站查获3台悬挂东风标识的自卸汽车及3名司机。经查后发现,3台汽车系孙某在未取得东风汽车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东风汽车的“双飞燕”标识及品牌名称,并向他人购买伪造的东风品牌汽车生产合格证书,自行非法改装并与他人进行交易。接到公安机关的询问通知后,孙某次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退缴非法获利款项,并如实供述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事实。2019年9月16日,受理该案后,十堰市检察院依法讯问了孙某,听取了孙某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并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和证据,有针对性地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补充、收集、固定证据。
策划:安伟光 编辑:杨晓 郭荣荣 温雅妮  美编:张天琪 20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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