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检察宣传周·见闻
“5月18日给你们写的信,5月21日就有了回应”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对群众信访“应复尽复”获点赞
“5月18日给你们写的信,5月21日就有了回应!5月25日,一位女检察官还给我们打电话提醒不要过了诉讼期限……”近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收到一封从北京市检察院转来的群众来信。这是寄信人邓某给检察院写的第二封信,距离5月18日给检察院写第一封信不到一个月,心情却大不一样。
原来,今年5月18日,邓某一家人因不服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致信北京市检察院申请监督。第三天,北京市检察院就通过案件信息查询反馈工作系统向申诉人发送短信,告知其该信件转由有管辖权的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处理。5月22日,一分院收到了北京市检察院转来的14封群众来信,邓某的信件就在其中。
受疫情影响,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服务中心自2月以来暂停开放群众来访接待场所,群众来访转为来信、来电等方式进行,检察服务中心阅信办案组工作量激增。来信虽多,因关乎群众揪心事,阅信办案组对每一封来信都认真对待、审慎办理,确保所有信件均在7日内予以处理并回复来信人。
回忆起当时邓某的来信,阅信办案组张建伟告诉记者,这是一封手写信,写了十来页,主要诉说了邓某与当事人马某就财产共有一案对一审、二审民事判决不服,要求公正判决。“来信我看了好几遍,因未附法律文书,无法得知其诉讼的全部法律程序,须进一步向来信人核实情况,以便作出正确的处理。”张建伟说。
5月25日一大早,为了尽快给申诉人答复,张建伟还没到上班时间便拨通了邓某的电话。经过沟通得知,邓某在收到二审判决后,未向法院提出再审,张建伟便向其解释了民诉法和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关于再审的规定,告知他可以在接到二审判决后6个月内尽快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我叮嘱他,有什么诉求要详细向再审法官讲,一定要珍惜再审程序,如果再审结果出来后依然不服,可向我们一分院提出检察监督申请。”张建伟说,处理群众来信,不仅要回应来信人的诉求,还要做好指导和提醒工作。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通过建立专业化办案组、规范来信审查、完善办理和回复答复机制,同时健全办理答复跟踪督促机制,确保做到群众信访“应复尽复”。2019年以来,该院回复来信800余件,做到了“应复尽复”,回复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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