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词:用忠诚和坚守铸就不变的承诺,让公平正义的天平不但有刻度更有温度。
简介:苏凤琴,女,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辽宁省丹东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辽宁省青联委员、丹东市政协委员。13年来,她忠于职守,勤勉敬业,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办理专案有质效、诉讼监督见成效、对下指导保良效,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应有贡献,成为青年检察官的优秀代表,4次荣立二等功。2013年被辽宁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十佳公诉人”, 2014年被省妇联授予“辽宁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称号,2015年被省委政法委评为第七届“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16年被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省青年联合会授予“辽宁省青年五四奖章”、被省委组织部授予辽宁省“人民好干部”称号。2013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2018年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去年6月,被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去年,在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她作为唯一一名检察官代表上台介绍履职体会;在“榜样的力量”全省政法系统先进模范事迹报告会上,她被选为5名报告团成员之一,登台讲述自己的先进事迹。前不久,被推荐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大案小案精益求精
苏凤琴,女,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1979年4月出生,2003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3月考入辽宁省丹东市检察院从事公诉工作,现任第一检察部主任,省青联委员、市政协委员。13年来,她忠于职守,勤勉敬业,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办理专案有质效、诉讼监督见成效、对下指导保良效,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应有贡献,成为青年检察官的优秀代表,四次荣立二等功,丹东市检察院党组专门下发向她学习的决定。
她,2013年被辽宁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十佳公诉人”, 2014年被省妇联授予“辽宁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称号,2015年被省委政法委评为第七届“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2016年被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省青年联合会授予“辽宁省青年五四奖章”、被省委组织部授予辽宁省“人民好干部”称号。2013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2018年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去年6月,被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前不久被推荐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她业务精湛,敢啃“硬骨头”,善办大案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多年来,她被指定负责主办中纪委、最高检和省检察院交办的20余件专案,件件得到上级好评。2010年,按照上级指定,丹东市检察院承办轰动国内外的足坛“黑哨”陆俊、黄俊杰等系列案。审查起诉陆俊、黄俊杰、万大雪、周伟新四大“黑哨”和中国足协副主席谢亚龙受贿案的重担,落在了公诉处办案组组长苏凤琴的肩上。面对这些备受瞩目的“大人物”以及律师,对刚从检3年的她无疑是严峻的考验。身为足球门外汉,她不仅加班加点研究卷宗证据,还主动恶补足球赛事知识,带领助理很快完成了对4个专案的证据材料审查任务。2011年12月,黄俊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开庭,他提出诸多辩解。苏凤琴凭着一股“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劲头,以饱满的精神、流畅的语言、缜密的思辨、灵活的攻防转换,一次次语“震”四座。她发表完公诉意见后,黄俊杰流下了悔恨的泪水。2015年底,她带队提前介入上级交办的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思福专案。李思福从开始直至审判,均为零口供,且在调查过程不断发现还有其他犯罪线索,涉案金额高达5亿余元。为此,苏凤琴先后7次带队前往营口、盘锦,审查卷宗100余册、光盘108张,反馈审查意见200余条,及时固定相关证据。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快审快诉,并主动建议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制作详细庭审预案,在其有力指控和充分阐述下,法院对指控的5个罪名全部支持,最终判处李思福无期徒刑。多年来,她发扬求极致的工匠精神,大案小案都精益求精,主办和复核案件900余件,件件保质保量,在全省“十大精品案例”和“十佳公诉庭”评选中连续6年榜上有名。
她心系群众,人性化执法,办案力求三个效果相统一。苏凤琴认为,工作不仅要让领导满意,更重要的是让人民群众满意,真正做到与党同心、与法同心、与民同心。2010年,她办理一件因强迁而引发的多人故意伤害案件,数十位动迁居民轮番来访。她不厌其烦地接待、认真听取来访人意见、耐心解释法律规定、疏导愤激情绪,每次都站着和来访者讲上几个小时,终于赢得全体来访人员的理解和配合。案件起诉、判决后,动迁居民理性地接受了判决结果。这些年,她办理和复核的案件都案结事了,无一上访。今年2月初,疫情防控工作吃紧时,口罩、酒精等消杀物资紧缺,作为市政协委员的她总想为百姓做点啥,于是自购口罩送到社区。在市里还没有下达机关干部“下沉”社区参与防控通知时,她就在工作之余戴上了“红袖标”,当起了志愿者,协助站岗值勤。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她强化对下指导,对基层院案件通过“三书备案审查”、请示沟通等制度进行跟踪指导确保案件质量,丹东是全省唯一连续6年没有无罪判决案件的地区。她抓住典型案件有效开展刑事审判类案监督和专项监督,共发现抗诉案源42件,主办、复核抗诉案件38件,最终法院改判33件,改判率达86.8%,被评为诉讼监督先进个人。
她忠于职守,善带团队,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苏凤琴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履行办案程序,从不接受吃请,不办降格案、关系案和金钱案。她不断加强刑事实务和刑事政策研究,注重培养解决各类复杂问题的实务能力、归纳总结的文字能力,在国家级、省级报刊杂志发表70多篇文章,编写了2本实务教材。去年,她提交的《关于尽快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建议》的提案,得到市政协高度重视。在市政协和政法委积极推动下,丹东市检察院等6家单位联合会签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为全地区全面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她还带头适用该制度,办理涉及24个犯罪嫌疑人的走私案中,6个不起诉,18个起诉,是目前丹东地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人数最多的案件,为全地区认罪认罚适用比例位居全省前列发挥了应有作用。她提出“一人参训,全处受益”的办法,部门不论谁外出培训学习,回来后集中给大家分享所学,有力促进了团队整体提升。她把公诉部门打造成学习的校园、精神的家园和工作的乐园,总结的“传承、情怀、精品、积淀、团队”五种公诉精神,在全省引起广泛关注,所在党支部多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五星级党支部,被省委组织部命名为“省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作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她多次完成重点调研课题任务,还发挥辐射作用,把经验无私地传授给同事,数十次为本地外地检察同仁授课。省检察院指派她担任第六届全国优秀公诉人竞赛辽宁队教练,给选手集训达一个月,3名选手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为辽宁公诉实现突破做出了贡献。
去年,在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她作为唯一一名检察官代表上台介绍履职体会;在“榜样的力量”全省政法系统先进模范事迹报告会上,她被选为5名报告团成员之一,登台讲述自己的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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