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贾淼
贾淼是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从检十余年,经过反贪、公诉、监所、申诉等多个岗位的业务锤炼,她长期与各种各样的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已练就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敏捷的反应能力。
2019年12月的一天,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开庭审理,该案犯罪嫌疑人以郑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名义,以投资一款山楂红酒高额返利为名,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2.4万余人,直接或间接收取传销资金13亿余元,可谓人人喊打。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还骗到了北京,刘某(女)、王某(男)就是该公司北京区总代理人,两人发展会员五千多人,直接或间接收取了传销资金1.3亿余元。
然而在公安机关侦查中,刘某一口咬定王某只是个司机,骗人都是自己干的,和刘某没啥关系,因此公安机关并未找王某取证,也未对他是否涉嫌犯罪进行调查。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官发现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考虑到刘某与王某是男女朋友关系,刘某所称的王某只是个司机的情况可能并不是事实真相。
于是检察官以另外两名同案犯为突破口,重点讯问王某在传销犯罪中的作用,并亲自与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在地公安局的办案民警进行沟通,调取了王某犯罪的关键证据,最终将王某列为被追诉人,一并以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然而直到此案开庭审理,王某也没有到案。
开庭前,在审查旁听庭审人员的身份证时,贾淼检察官发现一名旁听者身份证上赫然写着的,正是王某的名字。“不能让他走。”贾淼心想。她和法官迅速商量后,并没有打草惊蛇,而是叫来法警将王某带到庭外,让法警先稳住他。法警对王某说:“你和这个案件有点儿关系,不能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可以让你跟被告人见面说几句话。”同时,贾淼火速联系了公安机关民警,民警到达法院后将王某带走,王某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近年来,贾淼办理的案件先后入选2016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2017年度(首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十大精品案件、司法部“以案释法典型案例”、2017年北京市检察机关服务科技创新刑事保护典型案例、2019-2020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审判监督活动六大精品案件。办理的一件件质效过硬的案件是她敬业奉献的最好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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