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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督促保护嘉兴市国界桥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1-06-11 13:05: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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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

  国界桥位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合村,清嘉庆十六年(1811年)修建,因地处春秋时代吴越两国边界而得名,是嘉兴市1981年确定的第一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桥的部分桥体位于驻地部队院内。由于国界桥附近没有设立军事管理区标志牌,为防止非军事人员进入营区影响军事安全,国界桥桥面中段修建了一面砖混隔离墙。隔离墙存续20多年,桥墩已出现下陷、桥面已有裂缝,存在社会公共安全隐患。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嘉兴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案线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在2020年9月10日向中国人民解放军杭州军事检察院(以下简称“杭州军事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并联合杭州军事检察院开展调查取证。经调查查明,建造隔离墙导致国界桥桥墩一定程度下沉、桥身松动位移,由于没有设置隔离防护设施,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隐患。属地政府没有设立军事管理区标志牌,国防军事利益也没有得到有效保护。经上级院批准,嘉兴市检察院、杭州军事检察院在2020年12月3日联合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国界桥文物和国防军事利益保护,保障公共安全。为解决国界桥修复保护及军事管理区标志牌设置中存在的问题,军地检察机关在2020年12月24日共同组织召开听证会。

  (一)军地协同做好听证会准备。作为浙江省军地检察机关共同办理的首例案件,听证会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主持,解放军东部战区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派员指导。同时,由于案件涉及文物保护、国防军事等专业问题,听证会邀请了文物专家、军事专家、法学教授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请属地乡镇、基层组织代表等参加。

  (二)充分讨论形成解决方案。听证会上,嘉兴市检察院、杭州军事检察院检察长作为承办人介绍案情,主持人明确了需要重点讨论的问题。文物专家对国界桥修复保护措施、军事专家对军事管理区标志牌及防护隔离设施设置、法律专家对国界桥保护责任主体分别发表了意见。听证会参加人围绕隔离墙拆除方式、拆除后防护设施设置、避免古桥损害等重点问题进行了讨论。主持人在总结归纳各方观点的基础上,明确了拆除隔离墙、加固桥墩、在古桥南岸设置隔离防护设施、设立军事管理区标志牌等保护方案。

  (三)跟进监督力促整改落实。根据听证会确定的修复保护方案,嘉兴市检察院和杭州军事检察院切实加强跟进监督,采取实地走访、联合文物专家评估等方式,督促听证会确定的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落实。目前,影响国界桥安全的隔离墙已经拆除完毕,并妥善设置了军事管理区标志牌。国界桥原先存在的桥面、桥墩安全隐患随着整改措施的落实已经消除,文物风貌得到全面保护。

  【典型意义】

  文物和国防军事利益都是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领域。军地检察机关加强协作,有效整合资源,协同开展公益诉讼互涉案件办理,通过公开听证会,畅通属地政府和驻地部队信息沟通渠道,为开展落实相关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邀请专业人员担任听证员,解决诉前检察建议落实中的专业问题,确定最优方案,守护公众安全,保护国防军事利益。

[责任编辑: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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