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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听证在案件办理中发挥什么作用?

时间:2021-06-11 10:45: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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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足控申工作的实际,检察听证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检察机关尚未作出审查结论申诉案件的检察听证,另一类也是更为常见的是检察机关已作出审查结论,信访申诉人不服申请检察听证的。控申环节的检察听证,主要是把办案、释法说理工作晒在听证员、当事人和其他参加人的“聚光灯”下,既要对案件作出依法处理,更要化解矛盾纠纷,同时还要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比如,通过对控申案件开展检察听证,压实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制,有效降低控申“案-件比”。又比如,通过对控申案件开展检察听证,推进集中治理重复、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再比如,通过对控申案件开展检察听证,反向审视原案在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或瑕疵,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倒逼办案质量的提升。

  检察听证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开展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践行“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有效途径,可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检察机关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的积极探索。

  二是促进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往,检察机关审查办案主要是以书面审查为主,而检察听证则更有利于检察机关全面听取各方意见,既包括听取各方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的意见,也包括听取相关办案人员的意见,特别是听取听证员独立发表的客观、中立的第三方意见,能够帮助检察机关更加客观准确地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依法公正地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

  三是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检察机关以听证的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最大限度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责任编辑: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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