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开展检察听证工作中存在以下难点和问题:
一是存在形式化倾向。少数检察院选取已经基本化解或没有争议的案件进行听证,“为听证而听证”,未充分发挥听证在化解疑难复杂案件中的作用。
二是存在畏难情绪。一些检察院没有将检察听证作为转变司法理念、司法办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措施来谋划、来推进,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主动性不强。
三是头雁作用发挥不够。部分检察院的领导未带头主持检察听证,听证案件较少,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突出。
四是软硬件建设有待加强。有的检察院对原先建成使用的检察听证室未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设置规范》要求进行整改,个别检察院的听证室存在技术设备老化等问题,难以满足听证需求。
对此,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加强和规范检察听证工作:
一要增强检察听证意识。检察官要树立能听证、会听证、敢听证的意识,用看得见的方式,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从封闭审查到公开听证审查,使案件的审查更加透明,更加公正。
二要彰显检察听证担当。注重听证工作全面铺开,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避免“冷热不均”、类型单一问题,且不能选取已经基本化解或没有争议的案件“为听证而听证”。
三要建立长效机制。注重常态化调研督导,定期通报,实现控申检察条线全覆盖。同时,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坚持把法律效果好、社会效果好、当事人息诉罢访的典型案例选出来、用起来。
四要注重提升听证能力。组织开展听证观摩、听证实训、听证练兵等活动,引导检察官依法依规开展听证,熟悉听证流程,学会驾驭听证复杂局面的能力,不断提高业务素能,提升听证工作质效。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